建立完善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体系

2011-03-24 01:43徐丰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1年1期
关键词:财产险巨灾经济损失

徐丰

我国巨灾风险严重,特尤其是近年接连发作的冰雪灾祸、汶川大地震、西南干旱,形成了庞大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这一次次考验着我国的保险体系,特别是巨灾保险制度。本文通过对我国巨灾严重性和现阶段国内外巨灾管理模式的分析,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建议。

2008年5月12号,全国人民刚刚摆脱冰雪灾害侵袭,全心祈盼奥运会来临的时候,上天又带给了中国另一个考验,四川汶川发生了8.0级地震。此次灾难对四川、重庆、甘肃、陕西等地影响较大,全国十多个省份都感到了不同程度的震感。尤其是四川,初步估计,此次地震给四川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500亿元。汶川这次8.0级的大地震给我国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5000亿元,目前已经造成六万多人死亡。中央财政拨款700亿元资金进行灾后重建。

建立和完善我国巨灾风险管理已经迫在眉睫

我国自然灾害频发。20世纪,全球54个巨大自然灾害就有8个发生在中国。同时我国每年因巨灾造成的经济损失正逐年增加。巨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我国经济影响巨大。

我国巨灾风险管理手段单一。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巨灾管理体制与国外具有较大的不同,通常采用被动的灾后融资,当灾难发生时往往是财政拨款、社会救助,保险在其中发挥作用微小,更不用说向资本市场的转移。从世界来看,在巨灾发生之后,保险公司的保险赔付一般要占在36%以上。一些发达国家要占到60%以上。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体制还有待完善

通过对比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巨灾风险管理来探求我国巨灾风险管理模式。

法国法国通过扩展现有的财产险保险责任,强制要求任何购买财产险的投保人购买自然灾害附加险。财产险包括火险、营业中断险、机动车辆险等。巨灾险费率由政府确定,包含在财产险保单费率中,免赔率由各公司承保政策决定,但法律设置了下限。保险公司可以选择向国有再保险公司-法国中央再保险公司分保,一旦中央再保险公司的保险准备金耗尽,剩余责任由政府负担,政府作为了最后再保险人。

美国的洪水保险和地震保险都是由政府直接承保,保险公司不参与此保险业务的经营和管理。保险公司在巨灾保险方面,仅是协助政府销售巨灾保险保单,保险公司通过销售保单获取佣金。政府承担了所有保险风险和保险责任,美国巨灾保险不提供分保,当巨灾保险资金不足时,由财政支出弥补。

英国的巨灾保险只有保险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政府不参与巨灾保险。保险公司自愿将巨灾风险纳入家庭和企业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内,投保人可以选择保险公司进行投保。英国的巨灾保险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政府不对巨灾保险提供任何的再保险。这也使得英国的再保险市场发展的非常成熟。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刚刚起步,各种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国家的财政支持,政府的财政救灾补偿极为有限,现阶段国家不可能对巨灾损失进行完全补偿,所以我国是不能建立美国式的,政府完全负担的巨灾保险。我国的保险行业刚起步,刚进入轨道,保险法规还不完善;保险公司缺少专业保险定价人才;中国的再保险市场还不健全等这些使得我国的保险公司不可能完全承保巨灾风险,不能走英国巨灾保险模式。目前学术界形成一种主流观点。这种观点相信政府和市场的密切合作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而私营保险公司在这种关系中是中坚力量。因此,建立政府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巨灾风险管理模式,通过前期的资金积累以及政府和保险公司对损失的共同分担,既能解决财政资金短缺,减轻政府压力,也能消除保险公司因巨额赔付产生的倒闭危险。

对我国建立和完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的几点建议

第一是国家立法建立巨灾风险管理制度。制度规定只有资产雄厚,能够承受一定巨灾风险的保险公司才被允许经营巨灾保险,对经营巨灾保险的保险公司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型保险公司,则严禁涉足巨灾保险,避免因巨灾使公司倒闭,不利于灾后人民生活和生产的重建。

第二是提高巨灾保险的覆盖率,放宽巨灾保险的承保条件,使对人民群众影响巨大的灾害包括在巨灾风险中。保险公司要逐渐提高自身定价能力,对企业和个人财产的巨灾保险进行合理的费率定价。政府要同保险公司一道,积极建立农业巨灾保险。

第三是建立损失数据库以及自然灾害风险分析模型,完善损失分析基于损失数据库的广泛的统计计算,为长期及区域分析提供可能性。对于自然灾害风险的评估,是分析保险市场自然巨灾风险积累状况的要点,构造一个自然灾害模拟风险模型已经成为保险业及专业风险控制部门需要完成的任务。

第四是完善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沟通体制,鼓励金融创新,向资本市场转移巨灾风险。巨灾风险进入资本市场是为了对付日益增大的巨灾风险压力。通过缓解这种压力,它极大地促进了整个保险业的稳定,也为再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第五是增强全社会防灾意识的宣传工作。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需要整个社会保险意识的提高。保险业一定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合作,对受灾威胁较大的地区进行勘查记录,提出防灾建议,对各类灾害进行科学预测与分析,制定有效的防灾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同时,要与新闻媒体积极合作,宣传巨灾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教育人民群众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规避技能。(作者系辽宁财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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