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永灿,张然斌
(1.福建兴业银行陕西省榆林分行,陕西 榆林 719000;2.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79)
在资金需求者抵押物品不足、缺乏信用记录的情况下,担保有助于减少交易风险,缓解金融堵塞,从而有利于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承载并执行国家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的财政补贴政策。因此,担保已经成为国内外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的热点。其中,J·E·Stiglitz,(1992)、Kenneth J.Arrow(1994)、Michel Dietsch(2002)、万解秋(2005)、刘伟(2007)、 陈晓红(2009)的研究指出担保本质在于解决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1-3]不过,Holden、Vogel 和 Adams、林毅夫 (2005)、黄海沧、李建琴、董彦岭(2003)、王传东(2006)认为目前国内的信贷担保机构没有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只是将信贷风险从商业银行转移到信贷担保机构,其风险控制未必优于银行,也没有降低信贷交易费用。[4]在风险评价标准化问题上,虽然目前国内外研究了一些主流的信用风险分析与评价的模型和方法,如Zeta评分模型、5C法、5P法、穆迪公司企业资信评估法、标准普尔公司资信评估法、柔性风险评估系统、神经网络模型等,[5-7]但是在非财务因素的标准化工作上并无进展,而且这些模型在操作上与贷款担保风险控制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在担保风险控制方面。W·A·Boot,A·V·Thakor(1994)、Allen N·Berger,G·F·Udell(1995)研究了解决一般意义上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最优激励措施。杨胜刚、胡海波(2006),顾海峰(2009)研究了担保中抵押对控制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作用与条件。[8-9]梅强、谭中明(2002),陈乃醒(2005),宋瑞敏(2006),朱宏春(2009),顾海峰(2009)等从内外部两个方面研究了信用担保机构风险防范的框架或全过程风险控制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