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霞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福建厦门 361005)
柏拉图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位旷世奇才,其哲学思想成为人类哲学大厦中绕不过的丰碑。难怪怀特海这样评价,“对欧洲哲学传统的最保险的一般定性莫过于:它不过是对柏拉图学说的一系列的注释”[1]。普通人也许并不了解柏拉图哲学体系的具体内容及其在西方哲学史上的地位,然而人们对柏拉图式恋爱却是耳熟能详。不过令人遗憾的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理解的柏拉图式恋爱主要是指与肉体性欲无关的一种“精神恋爱”,这种理解与柏拉图在《会饮篇》以及《斐德罗篇》中关于爱情的论述相距甚远。本文将对柏拉图式恋爱的内涵进行美、善、真三维解读,然后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对生命的美学意义。
将柏拉图式恋爱理解为无性欲的所谓“精神恋爱”是对柏拉图思想的一种曲解。要准确理解柏拉图式恋爱的真谛,必须结合柏拉图《会饮篇》以及《斐德罗篇》的相关内容,从美、善、真三个维度对其进行全方位解读。
美之于爱情犹如诚实之于友谊。常言道:“情人眼里出西施。”西施是美的化身,陷入爱河的情侣在彼此心目中就是最完美的。很难想象真正的爱情会缺乏美感。没有了美感,爱情便失去了根基,因此,把美说成是爱情的必要条件并不过分。哲人柏拉图也有普通人的恋爱经历,想必也体会到了爱情之美,因而对爱情的论述围绕着美展开。柏拉图的爱情之美始于对具体可见的形体美的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