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 菁,梅 健,严 亚
(重庆教育学院 文学与传媒系,重庆400067)
案例教学法根据张民杰在《案例教学法:理论与实务》中的观点是指藉由案例作为师生互动核心的教学。详言之是指由案例作为教学材料,结合教学主题,通过讨论、问答等师生互动的教学过程,让学习者了解与教学主题相关的概念和理论,并培养学习者高层次能力的教学方法。[1]但在教学中坐而论道,真的可以让学生了解怎么样去运作吗?对于案例教学法一直有一些质疑和怀疑。项目教学是指师生共同围绕一个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项目教学的指导思想是将一个相对独立的任务项目交予学生独立完成。从信息的收集、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到完成后的评价,都由学生具体负责。通过一个个项目的实施,使学生能够了解和把握完成项目的每一环节的基本要求与整个过程的重点难点。但完全意义上的项目教学是有不足的,学校的本质是为了学生持续地发展,并拥有持续学习的能力,在项目指导方面,学校永远是不及企业和工厂。而学校存在,就是因为可以教给学生更多的能力版块,除了短效能力之外 ,非常重要的还有其持续发展的能力,如思维的纵深拓展等。
事实上在今天的高职高专教学中,在实训模式建立的过程中,项目教学及案例教学必须结合已经达成共识。比如在《项目策划》的教学过程中,老师们在探索中已经发现项目教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理解为案例教学的另外一种形式,而案例教学如果没有项目及行为主导的驱动,会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失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