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依力
(上海外国语大学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上海200083)
试论汉语主语的语义特征
唐依力
(上海外国语大学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上海200083)
汉语主语的判定以及主语和主题的区分一直是语法学界争论的重要问题之一。从语义角度出发,汉语主语主要具备以下三大语义特征:与动词的语义关系密切、施动性、有定性。
主语;语义关系;施动性;有定性
汉语句子的主宾语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语法学界争论的重要问题之一[1]。五十年代中期,国内曾就汉语句子的主宾语问题进行过一次讨论,但最后并没有得出一个一致的或比较一致的结论。在讨论中,出现了施受派和词序派两大派别。施受派以语义为依据,认为施事即主语,受事即宾语;词序派以语序为依据,认为谓语动词前的名词性成分为主语,谓语动词后的名词性成分为宾语。事实上,无论是施受派还是词序派,都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陷和问题。如果按照施受派的观点解决主宾语,就会造成无主句过分膨胀;如果按照词序派的观点解决主宾语,就会导致主语和宾语的关系过于复杂,容易走上形式主义的道路[2]。
的确,同形态繁复的屈折语相比,缺乏狭义形态变化的汉语其主语缺少明确的形式标志,因而汉语主语没有性、数、格之类的语法范畴。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汉语主语的确没有形态语言中的主语那样的语法地位。但即便如此,汉语主语仍然是一个明确的形式类,它概括着话题以及可以出现在宾语位置上的各种语义范畴,从这种意义上看,汉语主语又是有其确定的语法位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