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莹
(河池学院外语系,广西 宜州 546300)
广告语言中的修辞格的使用是广告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为了达到新异奇特的目的,汉语广告中采用了大量的具有简洁凝炼、幽默诙谐、新颖别致等修辞效果的双关修辞手段,翻译过程中如何体现广告中双关语的韵味从而达到广告的双关语使用的目的是译者首要考虑的问题,本文拟从目的论的角度出发,探究汉语广告中双关语的英译策略。
20世纪70年代,德国的汉斯·威密尔(Hans Vermeer)创立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y)。它以行为理论和跨文化交际理论为基础,认为任何行为都具目的性;翻译行为也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是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复杂行为(贾文波2004)。其理论包括三个法则:目的法则、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其中目的法则为翻译过程中的第一法则。目的法则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该从译语读者的角度出发,根据译文的预期目的决定自己的翻译原则和策略。翻译目的论注重的不是译文与原文是否对等或译文是否“完美”,而是强调译文应该在分析原文基础上,以译文预期功能为目的,选择最佳处理方法,即针对特定翻译目的选择特定的翻译方法或策略。
广告文体是一种具有极高商业价值的实用型文体,是一种极其特殊的文体,广告的最终目的是引起消费者的兴趣,诱发其购买行为。广告翻译就是要跨越语言和文化障碍,在目标语文化中传播源语广告信息,在目标语境中吸引消费者的兴趣,促成购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