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亮,徐永清
(1.云南省昆明市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全军骨科中心,云南昆明 650032;2.昆明医学院研究生部,云南昆明 650032)
慢性骨髓炎最根本的治疗是清除所有失活的骨和软组织,在某些病例中,骨坏死的范围是局限的,然而,在另外一些病例中,骨坏死的范围可能大到若要彻底的清创就要截肢的程度。故慢性骨髓炎治疗笼统地可分为保肢治疗和截肢治疗。一项回顾性研究显示 31例患有长管状骨慢性骨髓炎的患者,经清创、抗生素球珠植入和植骨治疗,在平均 4年的随访中,有4例接受了截肢[1]。这就提示我们要注意甄别出这类患者。本文拟对慢性骨髓炎的保肢治疗做一文献综述。
尽管现代医疗技术在飞速进步,但在成功的治疗慢性骨髓炎中,手术清创的质量依然是最为关键的因素[2]。需要强调的是以下治疗措施都是建立在清创的基础上。骨蝶形手术、病灶刮除术及死骨切除术是最常用的手术方法。除了手术切除所有的坏死组织以外,还要对感染的区域进行充分的冲洗。通常一次彻底是不够的,在一项对53例首次清创时细菌培养阳性的慢性骨髓炎患者的研究中,第2次清创时仍有26%的患者细菌培养阳性[3]。同时近年来又有一些新的方法报道。 Zausinger等[4]报道了联合外科清创和放射疗法治疗腰椎慢性骨髓炎,先前因椎体炎症出现大量出血被迫终止手术,后运用放射疗法处理后再行清创,出血明显减少,治愈后随访 3年骨髓炎没有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