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同成
(安徽工业大学 文法学院,安徽 马鞍山243032)
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福利国家的危机,西方“福利国家模式”逐渐为“福利多元主义模式”所替代。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也逐步实现了由国家一元提供的“国家福利模式”向主体多元化的“福利多元主义”模式的转型。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全球范围都见证了一个“福利多元主义”的大潮。在福利提供主体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政府应该如何处理与其他社会福利主体的关系,几者之间怎样才能形成福利合力,就成为西方社会福利研究关注的焦点。社会学界一般从“国家—社会”视域看待这一问题,而公共管理学界次第兴起的诸种理论范式——“合作伙伴关系”“治理”“善治”“政策网络”“多中心治理”“第三方管理”等,也尝试在一个多元参与、多方互动的框架下处理各种主体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然而具体到每一个国家,因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和全球治理等因素的牵掣,政府与其他社会福利主体之间的关系各异,调整几者之间关系的范式也不尽相同。我国是一个转型国家,情况更为特殊,尽管国家垄断福利供给的局面业已打破,但是在新的福利格局中,多元社会福利主体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并未建立,政府在对整个社会福利体系的管理中,依然没有冲破“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迷思,多元社会福利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不协调,妨碍了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的提高,而关于何谓“福利多元”的意涵,西方一般有“三分”和“四分”之说[1],本文就准备在“国家—企业—社会组织”三分模式的框架内具体分析我国多元社会福利主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以寻求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