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房山分局(102488)齐东梅
我国保健食品在原料供给、生产、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存在不适应性,保健食品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笔者在分析我国保健食品监管的现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依据监管经验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1.1 生产环节存在五大问题
1.1.1 违法添加禁用成分 按照保健食品法规的相关规定,保健食品中不得添加任何药品。但一些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不顾社会责任,通过非法添加药物来保证产品功效。如在减肥类保健食品中添加芬氟拉明、麻黄素、双氢克脲塞,在调节血糖类保健食品中添加格列本脲、苯乙双胍,在抗疲劳类产品中加入西地那非,在促进生长发育类产品中加入激素等。
1.1.2 擅自更改配方或生产工艺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生产者必须按照批准的内容组织生产,不得改变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等。不少企业在实际生产中对产品配方或生产工艺进行了更改,给产品的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如某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明确规定,通过对原料进行浸提和浓缩、烘干,提取产品内容物,然而生产企业擅自取消浸提浓缩烘干工艺,直接购买浸膏作为原料进行分装;有的企业更新生产设备与核准工艺要求不符,为适应新设备及厂房情况而随意更改产品工艺;有的企业转自其他企业的品种审定配方和生产工艺存在问题,按原工艺或配方无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