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冠军
(长沙电视台 政法·知音频道,湖南 长沙 410015)
灾害性新闻报道历来是传播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据调查统计显示:受众对天灾人祸类新闻的关心程度,仅次于国家大事和军事方面的报道。且从新闻价值上看,灾害性新闻也几乎涵盖了新闻价值的所有要素:突发性、显著性、异常性、重要性、接近性、人情味等。当今灾害性事件的发生频率之高、范围之大、影响之广、对公众伤害程度之深,往往让社会陷入恐慌,令民众感到惊恐,更足以让新闻工作者在报道过程中对报道方式与道德准绳的把握进行深思。
在重大灾害性新闻事件面前,媒体之间的竞争在所难免。为了抢独家、创效益,各媒体的专刊、专栏、特写、通讯铺天盖地而来,从而塑造出不合理的“拟态环境”。如“9·11”恐怖事件后,美国四大媒体连续两天周而复始地播放世贸中心被袭击场面。对同一新闻事件的集中报道固然可以形成舆论合力,但是在有限的媒体资源里,这种舆论引导的规模效应必然会牺牲其他信息,影响信息平衡。长时间的信息轰炸容易给人们的心理和精神造成压抑,不利于人们全面地认识现实,加剧人们的恐慌心理。这种一味地炒作,还往往以牺牲新闻真实性为代价,此时报道的客观性也值得怀疑。
从央视、北京电视台、上海东方卫视有关暴雨、洪涝等灾害的报道可以看出,在日常的新闻节目中,灾害性报道仍表现为“结果告知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