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琳瑜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昆明市 650021)
合理用药一直是医药卫生行业所密切关注的话题。近年来,随着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合理用药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合理用药的现代含义包括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等方面,它主要用以评价防病治病的效果。同时,合理用药也包括社会、经济等方面,以求获得最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公布的我国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情况显示:1998年,国家ADR监测中心收到的ADR报告只有500例;2006年达369000例;2007年达547000例;2008年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为165028例,其中新的严重ADR报告11179例,占总体报告数量的13.5%。不难看出,关于ADR监测的报告数量在逐年的提高,同时也反应出社会对ADR的重视程度也在逐渐上升。美国一项针对1081所医院43万例不合理(错误)用药的调查结果表明[2],每年平均有5.22%的患者接受了不合理用药而造成不良恶果,这充分说明了医院合理用药的重要性。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行和实施,1993年,由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行动计划/合理用药国际网络(WHO/DAP/NRUD)共同制定并公布了《How to Investigate Drug Use in Health Facilities》(医疗机构如何进行用药调查)[3]。2007年5月1日,由卫生部发布的新修订的2007年《处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共分8章63条,通用名开处方、处方点评制度、设立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处方集等新政策是卫生部对于当前药政管理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的有力举措,为处方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我院为一所综合性医院,每年门诊量达几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