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英艳
(西山煤电,山西 太原 030200)
我国现行国企高管的薪酬制度是2002年由国资委制定的,即推行国企高管年薪制,规定高管年薪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不过,这一薪酬管理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企赢利的增长,这一数字早已被突破,国企高管的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控制比例已超过12倍,有的甚至已严重超过12倍。
2006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水平已超过民企,具体指国有企业的最高年薪均值、董事长、总经理、董秘和财务总监等核心高管的年薪均值均首次高于民营企业。2007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最高薪酬平均为57.4万元,与民营控股上市公司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了,高了近30%。但是这样是不太合理的,因为许多民营企业的负责人他们承受的责任、压力并不比国企负责人少,但是他们承受的风险却远远地大于国企负责人。民营企业负责人的收入则是完全按照市场化的准则,按照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管理者的管理绩效,市场变幻莫测,民营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有时会得不到保障。
国企高管在2002年以前仍是采用传统的工资体系,即基本工资、年度奖金、福利。当前国际上公司高管的薪酬构成都比较规范,即基本工资、年度奖金、长期激励计划和福利计划。自2002年起,中国开始推行国企高管年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