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伟
新形势下建筑管理呈现的新特点
一、市场主体的多元化。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的发展都是以政府计划调节,从资源投资到生产到分配再到消费,国有控股占绝对优势,非公有制经济处于绝对弱势的地位。进入新世纪以后,尤其是入世以后,政府加快了制度的改革,建设市场的主体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弱化了政府为主导的行政手段,强化了市场自发调节、行业自律的作用,国有控股已不再是市场的主导成分。在建筑领域,投资主体、建设的主体、尤其是施工主体,都已经多元化,消费主体也市场化,不再是由国家统一分配。
二、国际一体化。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入世后,我国建筑行业在国际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早在2000时,由美国的《工程新闻记录》公布的全球200多家最大的建筑企业中,我国大约占了九分之一。这充分说明我国的建筑行业在刚刚迈入新世纪时,在国际市场上就具备了一定竞争力。加入WTO后,中国成为WTO的新成员国后,各国税收的降低,更有利与设备、材料的出口;我国建筑行业能够更加容易的实现工程信息的共享,了解和学习国际上建筑工程的管理经验,吸收和借鉴国际上通用的管理办法,提高了建筑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市场管理更加透明化、信息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国际化的加深,世界市场一体化的形成,以特定的场所作为商品交换地点的有形市场,无法满足通讯便利的条件下自由便捷商品交易活动。无形的商品交易活动变得日益重要,越来越多的人也认识到有形市场的局限,因而反对在建筑行业建立有形的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