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消灭“硬伤”提高志书质量

2011-08-15 00:46常京锁
黑龙江史志 2011年22期
关键词:硬伤县志统计表

常京锁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吉林 130051)

近几年,笔者有幸参加了第二轮修志部分志稿的审读,也拜读了已出版的部分志书,感到第二轮修志,在继承第一轮修志经验的基础上有较大的创新,新时期时代特点鲜明,突出经济建设,突出改革开放,突出地方特色,突出记述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同时,也发现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严重影响着志书的质量,最主要的问题仍然是“硬伤”。就彻底消灭“硬伤”,提高志书质量,谈谈肤浅认识。

一、“硬伤”的特点及危害

1.“硬伤”的特点。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经验教训,认为“硬伤”至少有以下4个特点:其一,“硬伤”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采用通常的审验方法难以发现;其二,“硬伤”不具有申辩性,错就是错,无可辩驳;其三,“硬伤”多表现在资料运用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其四,“硬伤”直接严重损害志书质量。

2.“硬伤”的危害。一是“硬伤”使志书失去资料性。志书出现“硬伤”,使入志资料失去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二是“硬伤”使志书失去思想性,志书出现“硬伤”,轻则导致观点不准确,重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相悖。三是“硬伤”使志书失去科学性,反映不出各项事业之间的内在联系,反映不出事物发展的规律。四是“硬伤”使志书降低“信史”功能,削弱志书的使用价值。

二、“硬伤”的主要表现

(一)篇目方面

篇目方面的“硬伤”有两种表现:

1.违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把本属大类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降到中类章级。例如有一部市志篇目,在《党派群团》篇列3章,第一章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第二章民主党派工商联,第三章群众团体;在《政权政协》篇列3章,第一章人民代表大会,第二章人民政府,第三章人民政协。笔者认为这样设置篇目弊病有二:其一,违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按行业分类原则本属大类,应占篇一级,而现在降到中类章级;其二,不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社会的基本国情,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是一地五大班子之一,类目档次比其他专业志档次低,不符合中国国情,因此,笔者认为是“硬伤”,必须重新调整。

2.篇目设置缺要件、要项。一缺要件,有相当一部分志书没设前志纠错、补遗,有的志书没设索引,违背中指组颁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二是缺要项,一些续志篇目缺要项,有两种类型:(1)缺门类,比如一部县志篇目缺水利、电信、环境保护,经济综合管理。(2)缺改革开放的类目,反映不出新时期的鲜明时代特点。有一部县志稿缺政治体制改革的政府机关机构改革、干部录用制度改革,计划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二)统计表方面

“表”体是新方志的一种体裁,统计表中的数字准确,可以提高续志的质量,增强使用价值;否则出现“硬伤”,就会严重影响续志质量,大大降低使用价值。统计表中的“硬伤”,大体有以下6种类型:

1.统计表中的数字与行文中的数字不一致。例如一部县志“公安司法”篇在记述打击刑事犯罪时附一张“1986~1997年全县刑事案件发破、打处情况统计表”,表中记1997年打掉犯罪团伙24个,犯罪成员77人;而在行文中记1997年,全县打掉犯罪团伙33个,犯罪成员124人。统计表和行文中都记1997年打掉犯罪团伙、犯罪成员,两处却不一致,打掉犯罪团伙相差9个,犯罪成员相差47人。

2.统计表中数字使用的单位和行文中数字使用的单位不一致。例如一部市志在“土地管理”章记述地籍管理时附一张“1990年境内国有土地登记发证情况表”,表中记1990年登记发证面积14311.85,表中的单位是“平方米”,那么就是14311.85平方米;而在“地籍管理”节行文中记1990年登记发证面积是14311.85万平方米,应该说统计表和行文中记述1990年登记发证面积都是14311.85,数字是一致的,但使用的单位却不一致,统计表中使用“平方米”,行文中使用“万平方米”,相差万倍,这样的“硬伤”,极大损害志书质量。

3.统计表中数字自身差错率较高。按统计常识,统计表各栏的数字相加应和合计(总计)栏的数字相符,否则就是错的。笔者在审稿时连续核了一部县志20张统计表,就有4张表自身存在着差错,占20%。例如《金融·保险》篇附的“1986~2000年全县储蓄存款统计表”,表中列15个年份的数字,其中1993年原表合计栏是29812,核三栏之和是32872;1996年原表合计栏是89948,核三栏之和是89984,15个年份的数字有两个年份的数字出错,差错率13.3%。

4.统计表自身栏与栏数字不一致。例如一部县志“中共篇”组织建设节附的无题表中,“党员数”栏1986年记有正式党员12133人,预备党员629名,党员总数是12762名。而同表“党员职业”栏,各项相加应和“党员数”栏相等,此表却不符,1986年,“党员职业”栏干部党员4950人,工人党员330人,农民党员3914人,其他党员887人,4项相加是10081人,与“党员数”栏12762不符。

5.统计表(A)与统计表(B)记述同一年份同一事物数字不一致。例如一部县志在记述财政收入时,附1986~1997年全县财政收入情况表(A),1987年全县财政收入是2703万元;而在“经济综合管理”篇附的“1986~1997年全县国民经济情况统计表”(B)中,记述1987年全县财政收入2702万元,两表记述1987年全县财政收入却相差1万元。

6.统计表总标题与栏目题目矛盾。统计表总标题与栏目标题不一致有3种情况:(1)时间不一致,统计表总标题用“1986~2000年”,应是15个年份,而栏目只设8个年份,缺7个年份;(2)统计表总标题统计时间是1978~1998年,应是20年,而表体中只有“合计”栏,没有具体年份栏;(3)总标题的主题词与表体中栏目题目不一致。

(三)资料方面

1.缺上、下限和转折年份的资料。资料是志书的基础和生命,志书资料必须全面、系统,缺上、下限和重要转折年份的资料,削弱了使用价值,应属于“硬伤”,这方面的例子很多。

2.“概述”与专业志运用的资料不一致。是资料方面“硬伤”的多发病,看到志书程度不同都存在这类问题。有一部志书多达13处,试举1例,一部市志“概述”中记,2002年,产烤烟100吨,向日葵1630吨;“农业”篇记,2002年,烤烟总产量299吨,向日葵420吨。两处记的同一年份的数据却不一致。

3.“大事记”与专业志记述同一年份相同事物使用资料不一致。看到的志书程度不同都存在这类问题,一部市志多达21处,试举1例,一部市志“大事记”中记,1990年1月15日~18日,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权力机关”篇记,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1990年1月14~18日召开,两处记召开会议时间不一致。

4.两篇专业志记述同一年度同一事物,使用资料不一致。人口数,土地面积数,工农业总产值,建设投资数,许多篇都采用,而往往会出现不一致的问题。例如有一部市志,在工商行政管理章记述市场建设总投资时写道:2000年,全市市场建设总投资1.48亿元,其中社会集资2444万元,……。在“经济管理”篇记述市场建设时写道:2000年,全市市场建设总投资2.17亿元,其中社会集资2444万元,……。这两篇都是记的2000年全市市场建设投资数,而投资数额却不一致,相差0.69亿元。

5.记述史实使用的资料时间错位。史实时间错位,这是资料“硬伤”的常见病。例如一部市志在“财政·税务”篇写道:1986年2月,市国税局内设征收一科、征收二科、征收三科加强税收管理。这段记述使用的资料时间错位,1986年2月,全国没有实行新税体制改革,市没有分成国税局、地税局,仍然是市税务局。1994年10月,实行新税制改革,才分别设立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因此说1986年就成立市国家税务局是使用资料时间错位。

(四)行文方面

看到的志书,行文方面的“硬伤”表现在4个方面:

1.差错率超标。行文规范要求,“编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全书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笔者拜读过程中,专门对志书的差错进行了统计,结果是10部志书中,有4部志书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有1部志书,4万字出现22处差错,占万分之五点五。

2.引文出现“硬伤”。有一些志书引用文献资料常出现发文机关错位,发文时间错位,文件标题错误等问题。试举一例,一部县志记:“1991年11月,中共中央颁发《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规定》,为农民负担管理提供法律依据。”这段引文有3处差错:(1)发文时间不是“1991年11月,而是1991年12月”;(2)发文机关不是中共中央,而是国务院;(3)不是“规定”,而是“条例”。正确写法应是“1991年12月,国务院颁布《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3.使用数字出现“硬伤”。志书中使用数字出现“硬伤”,有3种情况:(1)行文中的总数,与其中各项之和不符,试举一例,一部县志“农业”篇,记述“地膜覆盖栽培”时写道:1991年,全县推广地膜覆盖栽培2465公顷,其中玉米333公顷,瓜类866公顷,蔬菜200公顷,烟草1086公顷。笔者把玉米、瓜类、蔬菜、烟草数相加是2485公顷,比总数2465多20公顷。(2)各项百分数相加不等于100%。试举一例,一部县志稿记:2000年本县有林地总数164396公顷,其中用材林149036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约89.6%;防护林1060公顷,占有林地总面积0.6%;特用林8532公顷,占有林地面积4.6%;经济林5768公顷,占有林地面积3.5%。笔者把用材林、防护林、特用林、经济林各项百分数相加是98.3%,小于100%。还有一种情况各项相加大于100%,就不一一例举了。(3)记述事物发展使用数字不准确。一部县志在“农业”篇农机章中记:1986年全县农用水泵414台,1992年为728台,2000年为1242台,2000年比1986年翻两番。笔者认为志书中2000年为1242台,比1986年翻两番是错误的,不够两番。因为1986年的基数是414台,翻一翻,应是414+414,等于828台;在828台基础上再翻一番,即828+828等于1636台,才是414台的两番。志书记增长最好用倍数或百分数,1986年是414台,2000年是1242台,正好3倍,应写为是1986年的3倍,如用百分数,1986年是414台,2000年为1242台,应写为比1986年增长200%。

4.行文中计量单位使用错误。有3种情况:(1)计量单位使用错误,比如面积单位应用“公顷”,而使用“公里”;(2)计量单位换算错误,4位以上数字,行文中往往用“千”、“万”作单位,有些志书换算错了;(3)记述同一年份相同事物,两章记使用单位不一致,有用“千元”,有用“万元”,相差几十倍。

三、如何彻底消灭“硬伤”

总结第一轮和第二轮修志经验,要彻底消灭“硬伤”,必须把握以下三点:

(一)把质量意识贯穿于修志工作全过程

刘延东同志在第四次全国地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质量是地方志的生命,是关乎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根本。……因此,确保地方志质量至关重要。多年来,我们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探索了有效办法,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一定要充分用好这笔财富。要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总结第一轮修志的经验,查找影响质量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要继续以科学认真的态度,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严谨学风,深化对地方志工作规律和特点的认识,始终把质量意识贯穿于修志工作的全过程,努力编修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佳志。”各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主编,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讲话精神,把彻底消灭“硬伤”,提高到是“志书的生命和价值所系”上来,认清“硬伤”的危害。志书存在“硬伤”,所记史实就不真实、准确;志书存在“硬伤”,就不能成为信史;志书存在“硬伤”,价值就被损害、贻误后人。要把彻底消灭“硬伤”作为提高续志质量的头等编纂要务来抓,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二)认清“硬伤”产生的原因

思想上重视消灭“硬伤”,还必须分析“硬伤”产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续修中出现类似的问题。“硬伤”产生大体有5种原因:(1)拟定篇目、搜集资料、编稿、总纂、审稿、修改定稿、校对、出版基础环节没有达到质量标准,是产生“硬伤”的基本原因。(2)责任不明确,互相推诿、依赖是客观原因。第二轮修志仍然是众手成志,由于主编、副主编、编辑分工不明确,责任没有到人,志稿过了多人之手,“硬伤”过了几关,还是没有被发现。(3)编纂人员没有认真执行编纂新方志的各种规范要求。(4)资料考证核实不到位,没有真正作到反复考证、去伪存真,资料存有疑点就采用。(5)编纂者和审稿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高,而且缺乏认真负责的精神。(6)审稿组织把一部志稿分成几大类,由审稿组成员分头审阅,不易发现各篇(卷)之间运用资料的矛盾问题。

(三)采取有效的方法

要彻底消灭“硬伤”,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其一,比较对照法。即前后左右比较、反复对照。经验证明,只要认真比较对照,比如“概述”、“大事记”与各分志对照,对照记述同一事物是否有矛盾之处,这样就可以发现“硬伤”,关键看是否“认真”。其二,统一口径法。解决数字方面的“硬伤”。要确定以统计局数字为准的原则,各方面提供的数据资料,如果和统计局的数字不符要进一步核对,不要盲目使用。总纂时请本地统计局的专家帮助核对数字。其三,认真核对法。对入志的文献资料,要以权威出版社出版的书籍为准,核对史实的时间、地点、人物、结果等。其四,责任到位法。即明确主编、副主编、编辑、主审、副主审、审稿成员的责任,只要责任到人,人人都把好质量关,“硬伤”是可以彻底消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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