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滑坡还是法治不彰
“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精膏”等又接踵而来。问题食品不断花样翻新,连监管部门也“应接不暇”。一方面,印证了温总理日前的判断:“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另一方面,也让我们不得不反思:食品安全的屏障为何一破再破。
的确,不往食品里投毒,谈不上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它更是做人的道德底线。因此,一个社会如果道德滑坡,食品安全往往是重灾区;反过来讲,提升食品安全指数,道德重建是重要一步。
但对食品企业而言,良心的盾牌并非总是可靠,道德的血液也不总能自我生成。正如一位学者所言,“在以股东利益和利润最大化的组织那里,公众健康永远不是一个首要的议题。”如果没有一定的约束,食品生产者很容易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我们可以提倡企业流淌道德血液,却必须正视企业逐利的现实;我们可以提倡企业的道德自律,却并不能把“宝”全部压在良心上面。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只有法律站稳了阵脚,道德才不至于在利益面前无限后退。因此,针对食品安全问题,与其归咎于道德滑坡,毋宁先彰显法治。
实事求是地说,针对食品安全,我们不缺严刑峻法,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刑法,规定食品安全犯罪,最严厉的可处死刑。但为何“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对此,国务院秘书长马凯说得很清楚,是因为“责任没有落实、监管没有到位、惩处力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