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发函征求《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等3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2011-08-15 00:53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1年5期
关键词:电子信箱通则卫生部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组织制定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等3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具体文本见卫生部网站)。2011年9月26日卫生部办公厅发函(卫办监督函〔2011〕880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要求于2011年10月3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卫生部,联系方式如下:

传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foodsafetystandard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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