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编辑部
社会服务是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重大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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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在民政部领导的重要讲话中,不断提到和使用“社会服务”一词。作为我国法定统计数据和权威性文件,《国家统计公报》在表达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数据时,第一次使用“社会服务”的概念,将民政福利机构定位在“社会服务”范畴。社会服务成为现代民政工作的一个重要概念。认真研究这一概念的形成、发展,科学总结这一概念的实践业态,深刻认识这一概念的内涵、外延,丰富深化这一概念的现实价值,对新时期民政工作发展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的社会服务,过去只是人们口头使用的一个日常用语,除家庭服务以外获得的帮助、扶助、支持等,都统称为社会服务。新中国成立以来,尽管社会服务的实践一直没有停止过,但社会服务的理论研究却很苍白。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服务,是生存阶段一种自然形态下的福利补救性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确立,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学术界对社会服务的认识不断拓展和深化,逐步聚焦为社会建设领域适应民生诉求的重大关切,正在形成理论与实践交相呼应的态势。可以说,社会服务的成长,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形成,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科学定位而深化丰富,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而被提上议程、摆上日程、进入决策、纳入规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