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佚著《理学录》考论

2011-08-15 00:46:17彭国翔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4期

彭国翔

(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一、引言

黄宗羲(梨洲,1610-1695)一生著述宏富,其《明儒学案》及其子黄百家(1643-1709)和全祖望(谢山,1705-1755)等人续成的《宋元学案》,可以说是其所有著作中对于中国学术思想史研究的最大贡献。这两部著作,早已是研究宋、元、明学术思想史的必备数据书和参考。不过,在分别撰写两部《学案》之前,梨洲其实还有一部《理学录》。李文胤(字邺嗣,以字行,别号杲堂,1622-1680)是梨洲的亲密友人,因对梨洲高度敬仰,以门人自居。其《杲堂诗续钞》卷五《丁未除夕四首》第一首云:

蕺山遗旨未曾倾,只藉梨洲道益明。旧学喜犹传后起,老夫添得事先生。鄮峰气接句余近,甬水潮回灵绪清。嘲叹人间俱不问,杜门亲许一编成。

就在这首诗后,李邺嗣有一小注:“姚江黄先生方辑《理学录》”。这里的丁未是康熙六年(1667),是时距《明儒学案》与《宋元学案》的正式撰写尚有多年。因此,诗中所谓梨洲不问世事、闭门著书而“亲许”欲成的“一编”,无疑是指小注中提到的《理学录》。而在梨洲的另一位挚友徐秉义(字彦和,号果亭,1633-1711)所撰《培林堂书目》子部中,亦载有“《黄宗羲理学录》一册”。由此可见,康熙六年李邺嗣提到梨洲当时“方辑”的《理学录》,后来确如梨洲所“亲许”而成编。

由《理学录》之名,可见该书应当是一部有关宋、元、明儒家学术思想史或至少是理学史的辑录。那么,这部书和梨洲后来的两部《学案》是什么关系?对于宋、元、明儒学思想史的研究来说,《理学录》又具有怎样的价值和意义?自然会成为研究者措意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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