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莉莉
社会管理与民政工作关系的思考
◎ 曹莉莉
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是民政工作者值得思考和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民政工作者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必须牢记宗旨、强化职能、担当重任、积极作为。
(一)从总体趋势看,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其作用越来越明显、地位越来越重要。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预示着新时期民政事业新的发展趋势:工作职能将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进一步得到加强;工作对象将由特定目标群体进一步向社会公众拓展;工作功能将在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同时,逐步向提升社会公共福利水平延伸;工作方式将由临时性、短期性、分散性、救急性逐步向整体制度安排、长期规范管理的目标迈进。分析民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可以得知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定位:民政工作中的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建设,在社会管理中具有基石基础作用;民政工作中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事业,在社会管理中具有调剂稳定作用;民政工作中的复退安置、区划地名管理、殡葬事业、婚姻和收养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具有服务保障作用。从“十五”末的2005到“十一五”末的2010年,陕西省民政工作的外延在拓展,内涵在发掘,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其作用越来越明显,地位越来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