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溯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 100871)
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向度上,推进城市化进程都是当前中国公共政策的重要议题。在中国现实发展的意义上,城市化或城镇化的本质含义是一部分农民变成市民的过程。城市化的首要特征是城市人口比重的增加,因此,城市化的实际意义是农村过剩劳动力,也就是一部分可能转化为城市居民的农民转化为市民的现实过程。从公共政策的意义上,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公共政策就是加速市民化的公共政策,一方面消除当前制约市民化进程的体制和机制因素,另一方面构建加速推进市民化的激励机制。
财产资源是人身以外的首要资源,也是人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市民化进程中的农民来说,除了可以完全实现同步迁移的货币资产外,最重要的财产资源就是土地和宅基地。土地(承包和经营)和宅基地是农民在农村赖以生存的基础,同时通过土地和宅基地提供的自给自足生活的基本保障功能,农民可以践行低成本的生活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进城农民,土地和宅基地作为基本财产资源的流转直接关系着农民的城市生活状态和人口迁移的实质结果。在市民化的过程中,如果人口和土地、宅基地不能同步流动,进城农民的“根基”就仍在农村,这样的市民化没有稳固的基础,随时可能发生城市化的逆转。因此,作为财产资源的土地和宅基地流转对市民化的进程有重要的公共政策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