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牟雪江
责任编辑 莫北
国务院国有资产委员会副主任邵宁12月10日在“2011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透露,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将使国企向两个方向集中,未来会逐渐形成两种不同类型国企:公益型国企和竞争型国企。其中公益型国企“在中央层面包括如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而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业”。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让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再次成为媒体的“众矢之的”,焦点齐聚“国企改革未来之路”。国资委副主任邵宁的这一席话,似乎亦已将方向指向“公益型国企”的建立。就像邵宁阐述的,两种类型的国有企业在今后的改革方面也会具有不同的特点。其中,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改革涉及四个方面:一、包括建立有别于竞争性企业的、有针对性的出资人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应切合企业的功能定位;二、实施有效的行业监管,包括价格、服务标准、成本控制、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和行业限制;三、提高透明度,防止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四、形成规范合理的与政府间的政策安排,以兼顾企业为社会服务和企业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等。
在谈及公益型国企时,邵宁说明的也很清楚“具备四个特征”,第一,其产品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基本条件;第二,在经营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垄断或寡头竞争;第三,定价机制由政府在控制,该类企业自身没有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