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乌苏市委党校法规条例教学工作的举措

2011-08-15 00:50张桂芳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乌苏市委党校法规

张桂芳

(中共乌苏市委党校 新疆 乌苏市 8333000)

近年来,乌苏市委党校在法规条例教学工作中取的了一定的成绩,教学内容丰富多彩、教学安排针对性强、教学方法不断更新、师资力量不断壮大。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加以改进。

一、乌苏市委党校法规条例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法规条例学科建设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增长点。学科建设工作一直是我校教职员工关注的重点,各个学科建设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改进,但是,法规条例教学工作一直没有大的起色,没有较强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来开展法规条例教学工作,法规条例学科建设需要进一步突破和创新。

2.师资队伍急需充实提高。县(市)级党校学科建设分工不是很明确,广大教师往往都是“万金油”,无论教学还是科研各个学科都会涉及,但都不是很专业,以至于教师从事多年的党校教学,还总是处于不停地备课、备新课的状态,对较专业的知识研究得不透,没有时间和精力做更深层次的钻研,这对于师资来说是极大地浪费,对教学方法的改进、教学效果的推陈出新都有很大的影响,也不利于专业教师的培养。《师说》中有“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的道理,而党校法规条例教学工作就处于更加弱势的状况,人员配备较少,专业教师更少,师资严重不足。

3.法规条例教学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我校法规条例教学工作虽一直在开展,但仅限于教师去给学员上几堂课而已,没有一个系统的、长远的规划,更难以谈到教学与科研两个轮子同时转,通过科研促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的效果。很多时候都被党建、经济、社科等学科挤占,没有力量搞好法规条例教学工作。

4.教师实践教学能力还有待于提高。我校法规条例教学课多采用案例教学的形式,而教师案例主要是通过各种方式去搜集和整理,教师很难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实践能力,更难以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法规条例教学达到应有的效果。

5.学员还应摆正心态,调整学习习惯。学员应是学习的主体,而党校学员已习惯传统教学中的“老师讲、学员听”的教学习惯,听课中只是一味地听,很少动脑去思考问题,难以做到积极主动配合教师,通过双向互动,共同解决授课中的问题,以便获取更多的信息及知识点,使得学员的主动性、积极性也很难调动起来。

三、推动乌苏市委党校法规条例教学工作的措施

(一)以学科建设为导向加强专业课程

注重搞好教研室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主任的业务主导作用。教研室能结合本专业的实际,通过举办公开课、集体备课、相互听课、评课以及各种教学实践活动,鼓励教师大胆创新,重新组合、调整和充实教学内容,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二)发挥师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教学的效果

1.师生应调整学习习惯。教师应在课前将要学习的部分材料提前发给学员,让学员课前预习、做适当的准备,以便在课堂学习讨论中积极提出意见、参与讨论,在讨论问题中学习,获取知识。学员在与同伴一起探索过程中,可以通过解释、论证自己的判断、观点,倾听他人的探索成果,对照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来进行反思。在分析解决问题过程中碰到的问题或形成的心得,既能通过同学之间的协作交流或冲突碰撞得到解决或达到共享,也能通过在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对当前学习的内容所反映事物的性质、规律达到较深刻的理解,这就改变了单纯进行法律条文解释的枯燥、抽象,远离现实的偏向,使法律逻辑有了一定的依托或者说还原到了实际生活中,收到了比较好的教学效果。

2.教师有较高的实践教学能力。首先,教师必须通晓本专业、本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法律规定,理论上高屋建瓴、成竹在胸。其次,教师要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实践能力,能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法规条例教学工作达到应有的效果,而不至于造成书本知识与实践的脱节。再次,教师必须提高驾驭课堂的能力,时而提出问题,发人深思;时而旁征博引,精彩点评;时而引经据典,讲授理念、精神、理论知识,其中时机、方法的把握尤其要恰到好处,才能充分地体现出教学方法的优势,较好地实现锻炼学员能力、提高学员素质的教学目的。可以加强实践教学,如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法律咨询实践、模拟法庭实践、法庭旁听实践、法律文章写作实践等,使学员能学以致用同时也加强对法律理论的理解。

(三)开拓创新,探索实践教学方法新途径

1.教师应充实教学内容。好的教学角度,还得要靠好的教学内容来支撑,不然也只是徒有一个空架子,不能给学员提供有用的知识。好的教学内容,一是要有教学主题的相关前沿理论,包括中央、本地相关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要有教学主题的新信息,一些学员不容易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信息,而且信息量要大;三是要和本地实际相结合,做到教学内容“本土化”;四是要有教师个人的见解。个人的见解不一定权威,但可以在法律法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上,有些独特的看法,对学员有启发作用。

2.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好的教学方法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教学内容的表达、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任何教学方法,都有其优点,应根据教学的主题,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但应尽量避免满堂灌,留下与学员互相交流的时间和空间,选择教学方法时,一定要突破传统思维,不要认为有些教学主题,只能用传统式教学,而要大胆创新,尝试使用新的教学方法。

3.运用一定的教学技巧。好的教学技巧对于上好一堂课,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一是要注意讲课的切入点,也就是要开好头。一个好的开头能把学员的注意力吸引住,也能让学员对一整堂课充满期待,认真地把课程听完。二是要注意语言表达,声音宏亮,抑扬顿错,有张有弛,有节奏感。三是注意教态。在课堂上没必要太严肃,尤其是在互动式的教学中,要让学员有亲切感,拉近和学员的距离。四是尽可能适用多媒体教学形式。适当的电教设施的使用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仅单纯地依靠教师讲述上课内容,既占用大量的课堂时间,又显得不够直观生动,通过多媒体课件或录像、图片、幻灯等视听材料的运用,则能充分调动学员的情绪,增加课堂教学的生动性、形象性,同时还能有效地增加课堂信息含量,极大地丰富教学内容。

(四)努力营造适合学员发展的校园氛围和社会环境

党校也应该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公平、合理、正义应在校园的各个方面得以体现。营造社会法治氛围,努力创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环境,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减少走法律途径的成本,使法真正有所用,真正好用,真正体现社会的公平公正,是学好法规条例课更现实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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