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民政工作新实践——2011年民政论坛综述

2011-08-15 00:44孙玉琴
中国民政 2011年8期
关键词:民政工作民政社工

◎ 本刊记者 孙玉琴

引领民政工作新实践
——2011年民政论坛综述

◎ 本刊记者 孙玉琴

与往届民政论坛相比,7月4~5日在呼和浩特隆重召开的2011年民政论坛,与年中工作分析会合二为一,其规格更高,效果更好,既秉承了往届论坛的主旨和特点,又增加了工作分析的内容,务虚与务实有机结合,内容更丰富,形式更新颖,成果更丰硕。

本届论坛从800余篇论文、研究报告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论文58篇,优秀奖论文20篇。这些获奖论文主题突出,分析深入,内容翔实,论证有力,富有理论性、前瞻性和应用性,集中展示了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本刊立足于关注新探索、新实践,研究新制度、新政策,寻求新方案、新模式,将论文中比较前沿的新认识、新观点、新构想、新思路综述如下:

新议题

在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新起点上,党中央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课题,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民政部门是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民政工作决策部署中的重要议题。本届论坛的不少论文作者站在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服务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立足民政,跳出民政,把民政工作自觉放到社会管理的大背景下去谋划,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为主题,深入研究、积极探索、精心谋划民政工作的发展定位、科学布局,提出了许多颇有见地的新观点,成为本届论坛的最大亮点。

社会管理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我国社会管理的趋势是什么?“十二五”时期如何创新社会管理?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结合贵州基层民主自治建设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探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一课题。研究认为:我国将逐步实现社会管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社会管理制度由线性向互动转变、社会管理服务由垄断向竞争转变、社会管理绩效评估由一维向多维转变,所以,在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促进基层民主建设,应紧紧围绕“改善民生”、服务于社会管理来展开:正视基层民主自治建设主体多元化发展;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向联动、互动转变;建立和完善基层民主自治的“竞争”机制;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绩效的多维度评估;培育各类民间组织和自治组织,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村民素质、加强党的民主执政能力建设;减轻“制度过密化”对基层的压力。中国人民大学郗戈从学者的角度,对“十二五”时期社会管理服务的创新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对于全面推进“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社会发展和社会建设中所凸显的各种新问题、新挑战,以及“十二五”规划纲要所提出的新要求,都构成了社会管理服务事业创新发展的新任务、新课题和新领域。要合理应对“十二五”时期所面临的新问题与新挑战,实现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就需要不断强化和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创新理念、完善制度、探索方法,全面推进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具体而言,“十二五”时期推进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应当实施以下三个方面的战略性举措:一要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社会管理服务理念;二要完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社会管理服务制度;三要实行民主法治、统筹协调的社会管理方法。

民政部门创新社会管理先要研究民政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特点、定位和作用。浙江省民政厅调研组结合本省推进社会管理和创新的探索和实践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认为民政工作涵盖社会管理格局建设、基层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特殊人群管理等多项政府职能,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内容,是改善民生、推动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推动力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推动社会建设的主线,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需要从全局的高度重新审视当前社会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和管理格局,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社会管理服务队伍,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山西省民政厅厅长周明定将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和范围概括为:调节好“两个关系”,管理好“三个一部分”。调节好“两个关系”:一是调节好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二是调节好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范围是管理好“三个一部分”,即基层社会管理一部分、社会福利管理一部分、社会事务管理一部分。基层社会管理主要是村居委会基层自治组织、社区建设、各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核、年检、注销等;社会福利管理主要是革命伤残军人优待政策落实、城市退伍士兵安置、对受灾群众进行救济、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等;社会事务管理主要是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开展地名信息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民政部门在社会管理中呈现出人本性、社会性、多元性、公益性四个特点。

社会管理视野中的民政工作走向是什么?南京市民政局局长陈学荣对此提供了极具前瞻性的研究成果。他认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的民政工作,应着重在构建新的社会管理体制格局实践中,通过民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支援社会管理创新的战略,逐步实现强政府、强社会的现代化社会发展目标。今后一个时期民政行政管理需要重点应对的问题和主要任务是:(1)应对社会管理复杂性特点,做好民政职能总体分析设计工作。构建基于社会管理的大民政职能观,积极发挥民政行政决策职能,加大民政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改进民政行政机制,探索民政系统和政府其他职能机构的合作机制,主要是三大治理机制——解决社会管理部门化问题“综合监管机制”、解决行政权分割问题的“府际整合机制”、解决社会协调和公众参与问题的“协商对话机制”。(2)应对社会管理规律性特点,做好民政政策规划先行工作:完善和制定与社会管理目标有关的社会秩序政策;完善和制定社会治理结构的政策;完善和制定适度普惠性社会政策。(3)应对社会管理时代性特点,做好治理工具创新工作:充分培育包括家庭与社区、志愿者组织、市场等在内的自愿性工具;审慎使用强制工具;提高使用混合性工具的能力。

新视角

本届论坛的获奖论文阐述观点、分析问题、探求对策的角度更新颖,视野更开阔,方法更科学。一些作者运用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行政学、法学、社会保障学中的基本理论,使研究成果更有理论深度;有些论文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分析论证充分有力,使研究结论更具前瞻性、指导性。

新课题新视角。上海市民政局从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视角对社区公益服务招投标项目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研究,提出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作为福利供给主体,在福利供给过程中应有明确的分工和定位。认为考虑到我国的基本国情,应强调个人及其家庭通过市场交换等方式来满足自己的福利需求,市场仍然是处于基础地位的福利供给主体;应强调自助与互助在应对个人及家庭风险,满足个人及家庭福利需求方面的作用,社会应以低偿和无偿的公益服务作为个人及家庭福利满足的第二道屏障。此外,政府除了通过制度安排确保市场与社会福利供给中作用的发挥外,还应通过社会保障,对公众的最低生活需要和基本生活需要加以保障,以确保公众各种基本权利的实现。江苏省民政厅课题组从法理学的视野和实证法律规范层面的角度对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法律调整机制进行研究,认为我国现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涉及结社权的理论问题,存在体制性和机制性的缺陷。

多视角研究民政业务的法律问题。面对我国第一部地方性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的修订,广东省民政厅课题组运用宪法学、行政法学、劳动法学、财税法学和经济学、社会保障学的理论和方法,深刻分析了社会救助实践中的难点,系统梳理了社会救助的热点,提倡树立现代先进科学的救助理念,提出立法中应该关注的重点,建议构建具有“一个核心、两个基本点、三个重点、四个侧翼的开放式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以低保救助制度为核心,以低保救助和灾害救助为基本内容,以医疗、教育、住房救助三项专项救助为重点,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广义的)法律救助、临时救助和地方各地自设的社会救助为补充的开放式社会救助体系。

新角度研究新时期的政策问题。广西民政厅陈利丹、蒙昭 、班秀萍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视角研究“十二五”时期的民政政策,认为民政政策作为政府资源配置和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调节手段,既是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稳定器”,也是推动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重要力量。在当前社会转型、矛盾多发的背景下,从民政政策角度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他们以广西为例,通过分析民政政策现状,研究提出“十二五”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民政政策取向、基本工作思路、设计理念及运行逻辑图,主张民政政策要围绕 “十二五”规划纲要,紧扣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科学规划,不断充实和完善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管理等各项民政业务的政策体系。

新视角应对新挑战。如何应对老龄群体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解决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问题,是推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一大课题。天津市民政局张中华以市场人口学为视角,借助马斯洛需求理论,对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市场需求进行划分,以天津养老事业发展为实践案例,探讨建立由家、社区、区域、行政区(县)等四个层面组成的现代养老服务支持体系。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陈瑞锋、郑梓桢、乐婷娜姆、曹丽琴从动态的视角对2011—2050年广东省人口发展态势进行预测,分别通过对户籍人口变动、流动人口变动及常住人口变动的多方案预测,前瞻广东省人口变化的可能情况,据此推断广东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与特征,并从发展态势中寻找未来人口老龄化的阶段性变动规律以及阶段性应对老龄化的策略。

新构想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民政工作既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顺应“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新要求, 促进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在更高水平上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是民政部门孜孜以求的目标和不懈努力的方向。本届论坛评选出的一些优秀论文立足本地实际,以敢为人先的勇气和魄力,提出了一些颇具创新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制度架构、机制构想,超前而不渺茫,令人兴奋而期待。

资源优化配置是城市低保工作中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单位的人力资源、财物资源和信息资源如何合理优化配置?在目前国内还没有先例的情况下,江苏省民政厅厅长吴洪彪对城市低保工作与社工人才良性互动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研究,设计出比较适合本省具体情况的城市低保工作与社工良性互动模型,构建出多方参与、积极配合、优势互补、进退有序的模型支持系统。其中互动模型的内容及运行模式是:社工人才介入城市低保工作,不仅可以高效完成政府低保救助工作,还能彻底帮助低保人员脱离困境、重新社会化。社工人才介入的过程既是助人也是自助,由此形成了城市低保工作与社工人才良性互动的过程。这一互动模型的建立涉及到以下几方的参与和协作:(1)互动模型的参与主体主要是民政系统、基层社区组织和社工组织。(2)互动模型中最主要的互动关系是城市低保工作与社工人才的互动关系。此互动关系的实现,需要三对子互动系统的有机运行相互配合,包括:民政系统与社区基层的互动关系;民政系统与社工组织的互动关系;社区基层与社工组织的互动关系。在此系统的各方互动过程中,还离不开信息化互动平台的辅助和公众参与的推动与维护。在此互动中,社工人才主要有两个来源:公设社工岗位,即民政局在政府内部、民政事业单位中设置的社工岗位,在社区街道设置的社区公共服务站的社工岗位、社会救助协理员。民间社工岗位,即民办社工服务机构,主力为社会工作者。此外,城市义工也可以成为其中的补充力量。社工人才分别从不同的系统角度致力于城市低保工作,最主要的民办社工组织,介入城市低保工作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建立一对一工作模式的个案工作方法,二是以一类人群为对象一对多的小组工作方法,三是以整个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的社区工作方式。

如何发挥政府、社会以及市场主体的作用是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的重点。北京市民政局以朝阳区老年人口养老服务状况实际调研和问卷调查为基础, 通过调查数据的分析,重点研究,构建出一个社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社会参与、权益保护五大养老服务。

加强社会建设是中央准确把握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征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社会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必须有整体的部署和切合实际的发展框架。江苏省民政厅课题组站在战略研究的高度,以部分市县社会建设的有益尝试为基础,从八个方面构建了江苏省社会建设的战略框架,即“八大体系”: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社区管理服务体系,社会组织管理体系,社会工作体系,公共安全体系,群众权益保障体系,社会建设推进体系。

推进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近年来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黑龙江省民政厅厅长杨喜军对加快推进黑龙江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调查和思考,对基于黑龙江省情下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模式进行了初步探索,提出将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农村社区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多方投入、资源共享”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基地化”建设模式。

新思路

新思路引领工作新发展,新思路破解实践大难题。综观本届论坛的获奖论文,我们惊喜地发现,很多作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带着强烈的问题意识,认真研究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挑战,着力解决民政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开创性的政策思路和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将现代企业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引进民政领域,开启了民政工作新思路。北京市民政局从完善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培育服务组织、规范服务等角度系统研究如何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化,提出对老年人口及其服务需求进行精细化管理的新思路:一要尽快开展较大规模的居家养老需求调查,全面了解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状况。要建立居家养老社会服务支持体系,必须对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进行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针对老年人的需求确定社会服务的主要内容及各种服务资源的配置。如果其他条件具备,建议进行一次北京市老年人口状况普查,重点是收集老年人的个人和家庭信息。 二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的健康、需求档案,为老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为了使社会服务支持体系更好地发挥作用,建议在老年人状况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北京市老年人健康和需求档案。如果目前没有条件开展老年人普查,也可以采用社区收集、医院收集、调查收集等多种途径收集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需求信息,逐步建立老年人的健康和需求档案,形成一个大的数据库。根据老年人的健康和需求状况,为老人定制个性化的服务。同时,建立与老年人之间的联系机制,随时更新老人的健康和需求信息。

江西省民政厅钟起茂、李小荣、罗永青以江西省的案例来实证,提出社会救助精细化管理“五精、三细、三化、两项机制”的思路和方法。“五精”即精华——救助理念认同;精心——管理目标设计;精确——救助程序控制;精准——对象家计调查;精密——部门协同机制。“三细”即细分救助对象、细分救助责任、细化救助目标。“三化”即法制化——夯实管理服务基础,标准化——确立管理服务规范,信息化——提升管理服务能力。“两项机制”即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机制、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湖南省常德市民政局熊国建根据常德市民政局初步建立了以“职能职责、工作流程、政策法规、管理制度、考核奖惩、信息化管理”等六大体系为主体的精细化管理框架的实践经验,提出现代民政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思路是:抓住精细化管理原理精髓,活学活用,找准民政与精细化管理的结合点,按照科学、合理、严谨、细致的要求,全面清理民政职能、科学设置工作岗位、规范工作流程、修订管理制度规定、完善考核体系、建立信息平台,做到民政职能职责清理全面准确、工作岗位设置科学合理、工作流程规定详细明了、考核体系力求量化刚性、管理制度修订规范统一、信息平台建设科学实用,形成“岗位定位化、工作流程化、考核标准化、制度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民政精细化管理“五化”模式。

推进专职社工制度的立法工作已列入广东省民政厅的议事日程,课题组叶秀仁、王晓先、刘静林等主张重点关注以下内容:第一,立法规定哪些领域需要设置专职社工岗位、以什么样的标准和方式设置,同时规定好政府、使用方、社工服务机构的权责义务。第二,立法规定职业资格认定制度、注册管理制度、职务/职称晋升制度、薪酬福利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岗位轮训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奖惩评价制度、职业守则制度等职业制度体系的内容,界定好社会工作者的权利义务及与社工服务机构、使用方、服务对象和义工的关系。第三,立法规定社工服务机构的设立条件、注册管理、内部治理结构,保证机构的合法权益,并协调与政府职能部门、社工使用方、社会工作者、社工行业协会等之间的关系。第四,立法规定社工行业协会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其专家化权威地位和行业自律性能力,增进其公益性服务职能,注意协调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社工机构和社工之间的关系。第五,立法规定落实政府的财政政策和优惠扶持政策,划分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级政府之间的职责归属,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加强政府对社工职业化的治理和监管。

我国社会团体管理体制改革为社会所关注。天津市民政局王兴友在建立新型的社会团体管理体制上提出两种选择:其一,建立一元管理体制。取消双重管理体制当中的业务主管单位,统一由民政部门承担现行法规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其二,建立新型双重管理体制。即如果目前不修改有关法规,仍然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的情况下,培育代行业务主管职能的社会组织,并缩小业务主管单位数量。改革登记审批准入制度,放宽社团组建成立通道,取消筹备审批程序,允许适度竞争,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健全法制、分类监管。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虽然是民政部门和社会各界都认可的,但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王万里提出把促进公平补入民政工作宗旨,有利于完善民政工作的核心价值体系也不无道理。他认为把促进公平补入民政工作宗旨后,使民政工作的宗旨形成完整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以民为本”是核心,是民政部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必须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以民为本”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侧重“人”本身,强调“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二是侧重社会发展,强调“促进公平”,努力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同时,这两个方面之间也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在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中要努力促进公平,在促进社会公平中更好地推进人的全面发展。这将进一步丰富以民为本的内涵,要求我们发展民政事业不仅仅满足于为群众提供物质帮助,更要注重其精神需求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注重人文关怀,倡导社会关爱,在更高的层次上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拓展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深度,在做好各项民政工作的过程中以公平为导向,通过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来调节社会利益、缩小贫富差距,进而引领社会进步。

新路径

如何提升民政工作科学化水平?如何进一步推动城乡、区域和群体间的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如何切实改进民政管理和服务?这是新时期民政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本届论坛不少论文作者围绕上述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思考, 立足本地的探索实践和成功经验, 注重归纳概括,把成功实践和探索上升为指导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提出了许多富有创新性、带有规律性、具有可行性的对策、路径和措施。

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民政工作的对象在基层、实效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怎样突破当前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瓶颈”?湖南省民政厅厅长余长明结合近几年来湖南省在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上的一系列制度设计和创新,逐一分析动因、做法和成效,提供了破解基层民政能力建设难题的新途径。并在此基础上,对深化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新建议:一是明确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应该定位为“123”体系:坚持一个核心;强化两项能力,即要强化行政能力和服务能力;注重三个层面,即在国家层面出台有关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政策规定,勾画出基层民政工作发展图景;在省级范围内逐步实现工作手段的升级,实现民政工作手段的现代化、信息化、网络化,在本省范围内加强民政能力建设,特别是乡镇民政工作机构,保障市、县、乡三级的民政工作经费,同时,提升队伍素质;第三是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并推动民政工作。二是明确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着力点:健全政策机制,全面规范基层民政机构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合理配置基层民政机构人员职数;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改善基层民政机构办公条件;加强规划引领,不断完善民政福利设施建设。三是明确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途径:既要重机构建设,更要重人员素质提高;既要重管理服务,更要重规范建设;既要重能力建设,更要重考核兑现;既要重民政主体,更要重社会参与。

如何强化基层民政工作?怎样解决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缺位”问题?济南市民政局、中共济南市委政策研究室联合课题组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答案。济南市在细化、深化、实化“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在“大势所趋、人民所需和基层民政所缺”三者的结合点上下功夫,大胆革新基层民政工作体制,开展了“村(居)民政强基工程”,在平阴县试点建立村(居)民政助理员制度,探索建立完善村(居)民政公共服务网络,着力提升民政部门公共服务能力。济南市实施“村(居)民政强基工程”的实践证明,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必须走专业化和社会化的路子。民政部门为服务对象购买公共服务,既能充分利用民间资源,也是推动民政工作走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发展道路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借力本地社会工作资源设立村(居)民政助理员,是最经济、最有效地解决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缺位”问题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途径,也是强化基层民政工作的有效方法。

当前,民政部门在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动态的、复杂的问题在日常运作范围内无法得以解决, 民政工作的社会性、开放性和资源的局限性需要建立新的组织架构,民政部门如何实现最大资源优化配置是当前民政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福建省民政厅周瑛、彭华、李锋华提出了新途径:把民政工作视为项目并进行项目设计,通过建立项目的谋划、实施、考核、评估制度体系,可使民政部门内外的人力、财力、物力、信息等多方面资源实现最大优化配置,立足既定条件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如何谋划民政项目?他们建议:要树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理念,坚持“需求+可能”原则,把握党政领导高度关注、社会普遍关心、群众热切盼望的问题与民政工作的结合点,对民政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对适于项目化运作的工作进行立项,生成一批项目。通过科学组织,实现任务快分解、责任快落实、要素快集聚、目标快见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立足本地实际求发展。如何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内蒙古民政厅厅长吴金亮、副厅长冯呼和的调研报告给我们带来新的启示。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几年来将签订契约模式引入嘎查村级事务管理之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他们通过调查、分析,认为村务契约化管理是农村牧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创新,也是农村牧区社会治理模式的重大创新,具有普遍适应性和长久生命力,值得推广和借鉴。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方兴未艾,是敏锐的高校学者感兴趣的研究课题。济南大学高灵芝、刘雪、崔恒展、邱莉认为以民办非营利机构为中心的“扁平化”运作机制具有可持续性,代表着未来发展趋势。但还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造,改造的核心内容是,在街道层面建立专业化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作为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服务中心、资源整合中心和信息中心,与各类专业化服务机构实施加盟式连锁,搭建街道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直接和间接地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巡回护理、康复训练、服务信息咨询等多元化服务。

探索创新是民政事业发展的永恒主题,新实践源于新思维,新思维源于新见解。 本届论坛的很多获奖论文着眼于观念的更新、思维的创新,在破解民政实践难题、突破事业发展瓶颈的思考中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观点、新办法、新举措,有助于深化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把握,有益于政策创制和设计,为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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