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遵信
省直管县市体制是符合海南实际的有益探索
徐遵信
探索实行省直管县市体制,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建立我国行政构架的努力方向。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之初,就根据中央的决策精神,在全国率先进行“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试验,实行省直管县市的管理体制。2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省直管县市管理体制,有利于减少行政层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全省统一规划和统筹发展,推进区域经济优势互补和协调发展;有利于加强民生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全符合海南省当前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完全符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战略需要。
海南建省之初,就实行省直管县市体制,主要考虑到海南是个小省。一是人口少,只有800多万人;二是土地面积少,陆地面积只有3.4万平方公里。根据海南这种特殊情况,实行省直管县市体制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可行的。20多年来,海南省直管县市管理体制经历了四次比较大的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过程。
第一次是l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时,按照“小政府”的设想,对原海南行政区的行政机构进行“撤局摘牌、大类归一、取消非常设机构”的改革,建立起以“大部门”为基础的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后,省政府机构由原行政区的60多个部委办局,精简调整为政治保障系统、行政事务和社会服务、经济监督和调节、社会经济发展和组织四大系统27个厅局、6个直属局、6个内设局,机构减少2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