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光胜
文明演进的融合动力分析
于光胜
综观世界文明史,西方文明、西方文明的主要代表——美国文化、儒家文明等都不是孤立生成与发展的。在频繁的交往中,西方文明与东方文明互相融合与学习,从而不断发展与进步,这是人类文明史的主流。
文明;融合;儒家文明;基督教;美国文化
文明和文化因素的引入,开辟了国际政治研究的另外一个视角。在冷战结束前,就有学者关注到了国际关系领域中的文化因素。波兰社会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曾指出:“人类永远不会在侵犯性冲动的直接驱使下进行大规模的战斗……一切形式的战斗都是复杂的文化反应。”[1]冷战后,塞缪尔·亨廷顿在西方文明、伊斯兰文明及儒家文明等都是同质性文明的理论预设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文明冲突论”,开创了国际政治的“大文化”研究之先河,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割裂了文明冲突与文明融合的有机联系,过分夸大了文明冲突在世界秩序中的作用,而忽略了文明融合对世界秩序的积极影响。实际上,文明冲突和融合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构成了文明交往的全部内容。因此,只要有文明交往,就会有冲突和融合。文明融合推动了西方文明和东方文明的发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动力。
文明的分类纷繁复杂,本文基本赞成季羡林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原《文史哲》主编蔡德贵先生的分类标准:文明在体系上可以分为儒家文明、印度文明、阿拉伯伊斯兰文明和基督教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