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敏
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构建必要性之分析
张明敏
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是地方立法机关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完善地方立法工作的一个有效方式和途径。但对为什么确立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还存在着一定置疑与模糊认识。一项法律制度的确立,必须解决其为什么设立的问题,这是法律制度确立的理论原点与逻辑起点。本文从法的特性、地方立法运行机制的缺陷、当前地方立法后评估实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等多角度多层面深入阐释了构建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的必要性及紧迫性,以期促进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的法制化、规范化。
地方立法后评估;必要性;构建
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作为地方立法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其现实价值也逐渐得到各地各级立法机关的认同和重视,一些有立法权地方人大进行了广泛有益的探索与尝试,但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目前在我国尚处于探索研究阶段,严重存在着理论研究的不足和制度供给的缺失,尤其当前对构建地方人大立法后评估制度的必要性还存在着一定程度误区与质疑。因此,很有必要对构建立法后评估制度的必要性进行深层次的多视角探究,从本源上加以解决,这对构建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从根本上促进地方性法规的功能和作用的有效发挥,具有重要作用。
(一)法的客观性与局限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