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寿程杰 孟志军
绍兴市开展征地补偿费直付风险评估与试行主要做法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寿程杰 孟志军
为从源头上杜绝征地补偿款被截留、挪用等现象,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绍兴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了“征地补偿款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的试点工作。目前直付试点工作已经结束,其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主要做法总结如下,供各方参考。
2010年6月5日,中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在绍兴调研土地领域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等工作。调研期间,屈万祥副部长提出了“征地补偿款中属支付给农民个人的,应当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上”的建议,并认为绍兴要创造条件率先开展征地补偿款直付试点。之后,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任泽民,省纪委副书记马光明,省国土厅厅长楼小东等领导多次就开展直付试点工作作出指示,要求绍兴结合地方实际抓紧开展相关工作。
为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妥善预防工作中有可能出现的各种社会不稳定问题,根据《浙江省县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绍兴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和《绍兴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绍兴市对开展直付试点工作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