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探讨

2011-08-15 00:48石亭亭
关键词: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养老保险

石亭亭

(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北京100089)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探讨

石亭亭

(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北京100089)

根据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农村具体实际,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初步探讨,分析了这一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如: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覆盖范围,并与家庭养老相结合。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在我国起步较晚,它是伴随新中国的成立而产生和发展的。陪着改革开放序幕的拉开,社会保障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更是在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由于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也在城乡两个层面上进行。目前城镇已经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含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内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探索也取得了巨大成就,这一制度降低了农民负担,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使农民逐渐享受到了国家发展带来的好处,同时缓解了社会矛盾。但城镇的社保体系相比,我国广大农村与城镇差距较大,发展相对滞后,大部分地区仍然沿袭传统的家庭养老的方式,坚持养儿防老的观念,这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而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系统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解决老年人保障问题的重要措施。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老年、体弱、残疾等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依法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生活服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为了解除农民养老之忧而建立的保障农村老年生活的制度,它是指我国农村的非城镇户口人员(包括乡镇企业职工)支付一定的劳动所得,在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取得帮助,享受养老金,以保障衣、食等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2]。

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发展,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在两个不同的层面上进行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农村家庭结构的变迁、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等各种因素使农村老年人的供养缺乏稳定性,传统的农村养老方式无可避免地陷入了困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解决直接改善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对于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的具体实施,符合“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展开,1986年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开始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1991年民政部制订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该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养老保险金的筹集“坚持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4]的办法。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得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又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2009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决定2009年在全国选择10%的县(市、区、旗)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虽取得了初步成果,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仍存在许多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缺乏法律保障

西方发达国家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作保证。与之相比,我国的农业经济现代化和社会化程度比较低,我国广大农村很长时期尚不具备建立我国统一立法、强制实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现在大多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是在1992年民政部制定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但此《基本方案》具有时代的局限性,存在着先天性的不足,缺乏普遍的法律效力。而且各级政府对这一政策建立、运用、保险金的筹集等情况的操作不同使得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其随意性。再加上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别大,地方政府把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当作政绩的积分点,无视本地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一味求政绩促发展反而没能形成完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我国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做法也时常变动。使得本来参保意愿就不是很强烈的农民,参保意愿更低。制度的不确定性和时常更改让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信心大打折扣。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政府责任没有充分体现

《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中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筹集坚持“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5]。这种基金筹集机制从理论上来讲是比较客观公正的,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只对个人缴费作了具体规定,其他两个基金筹集形式没有硬性规定,而全国大多数地区尤其是农村经济相对薄弱的地区根本无法筹集基金。而正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乡镇企业不发达时起时落,集体补助起不到也不愿发挥作用。国家政策扶持没有体现出来,甚至连管理费也要从农民缴纳的保险金中扣除。因此,在这种基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强制性储蓄或引导性储蓄,没有任何补助和补贴,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这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没有考虑城乡差距问题,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共济性差

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主要是以县为单位展开的,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小,共济性很差,这与保险的大数法则的数理要求存在差距。从保险对象上来看,实际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走的是一条“保富不保贫”的路,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大多是经济社会发达地区,参保的对象也多是富裕农民家庭,而且这些参保人员即使不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他们以后的养老也不会有很大的问题,这就把真正需要养老保险却缴纳不起养老基金的农民凸显出来,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农民缴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按2元到20元等10个档次分月缴纳。但由于农民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可支配收入低,大多数农民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投保档次,从而决定着农民老年时得到的保险给付水平就很低,到时几乎无法满足农民老年的基本生活需要。

4.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水平低

社会保险制度的管理工作室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6],又有依法管理的技术难度,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过程中,很少有地方能够保证管理上不出问题,主要是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又有机构设置上的不健全,因此出现了很多漏洞,最大的问题是养老保险资金的管理和运行。大多数地方的养老保险基金是由当地的民政部门独立管理的,集征缴、管理和使用三权于一身[7],而不像国际上通用的三权分离原则,这样就缺乏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甚至使老百姓的养老钱失去了保障,同时也降低了人们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投保信心。

二、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按照保险理论和国际经验,现代国家必须在人口老龄化高潮到来前20年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养老保险制度,才能经受住“白发浪潮”的冲击,否则,必然会严重地影响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农村人口占大多数,而且近年来老龄化问题越来越突出,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农村养老问题也日渐突出,因此,要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努力建立并完善适合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1.完善法律法规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高票通过社会保险法,这是最高国家立法机关首次就社保制度进行立法。社会保险法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是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要包括总则、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经办、社会保险监督、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将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新的社会保险法的颁布,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了基础,也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依据。

2.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提高和统一认识

国家和政府是实施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在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政府应提高政策责任,真正提到主导的作用,引导农村养老保险的运行,也要提高财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支持好保障好农民的养老保险金,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良好运行。统一思想认识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必须做到从政府到社会、从高层部门到基层部门各个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高度统一,为该项制度的建立完善提供思想认识基础。

3.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实现普惠制,提高保障水平

扩大参保对象的覆盖率,兼顾效率和公平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城乡统筹的重要措施。现在城乡二元体制之下,很难达到城镇和农村养老保险的同步发展,但为推动农村养老保险进程的发展,逐渐实现城乡统筹,把农民工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当中,与城镇居民同工同险,享受政府阳光。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力度应加大,维护社会公平,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养老金水平上给予最基本的规定,如至少不能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等等。

4.积极倡导家庭养老,充分使得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

尊老爱幼、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庭养老又是我国农村家庭传统的养老方式,这既符合当前我国农村家庭经济基础,又照顾到了老年人的情感需求,这不仅是家庭伦理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定的义务。但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农村难以维持。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的变化,家庭养老面临一系列新问题,传统的家庭养老已逐渐不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需要。从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传统和老年人及家庭的经济承受力来说,要保证老年人安度晚年,不论现在还是将来,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道路,是解决中国养老问题的一条出路。

[1] 张德民.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J].理论研究,2009(5):43-45.

[2] 张玉兰.浅析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问题[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5):29-33.

[3] 郝书辰,董西明,等.新时期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174-178.

[4] 孙晓霞.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反思与完善路径研究[J].科教导刊:中旬刊,2010(9):179-180.

[5] 杜黎霞.甘肃省农村养老保险现状调查与分析[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66-67.

[6] 王国军.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与改革思路[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0(1):120-127.

[7] 赵建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反思与创新[J].法学杂志,2004(25):62-64.

On the preliminary discussion of our country’s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SHI Ting-ting
(School of Marxism Education,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089,China)

The paper carries on the preliminary discussion under the current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rural specific practice for our country’s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It analyzes the main problems of the system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to improve China’s endowment insurance,such as,perfecting legal and regulations,strengthening the government responsibility,increasing the coverage,and combining with the family endowment etc.

rural;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insurance system

F323.89

A

1009-8976(2011)02-0051-03

2011-02-14

石亭亭(1987—),女(汉),山东淄博,硕士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猜你喜欢
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坚持就业优先 推进社会保障全覆盖
媒体募捐永远成不了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