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翱翔
(中共淮安市委党校,淮安223003)
宪法概念评析
孙翱翔
(中共淮安市委党校,淮安223003)
在对重要的宪法概念的界定进行评述的基础上,认同宪法是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有目的建立和组织政治共同体的规则以及由该规则所构建的社会秩序。
宪法概念;政治共同体;宪法秩序
在宪法学领域,我们将无法回避这样一个问题:宪法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实际上构成了宪法学基本理论的基础和出发点。同时,宪法学是以特定宪法概念为基础并以其为核心范畴建立宪法制度与科学体系。因此,对于研究宪法概念的意义国内外学者认为:“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对宪法概念的认识远远超过了宪法概念本身所具有的学术性,它反映一定的政治文化和治国的政治原理。宪法概念的混乱,有时构成宪法的危机,甚至影响政治秩序的稳定。”[1]由于中西文化传统、宪政历史和宪法制度各异,宪法学者对宪法概念的界定也存在着较大差异。本文在评述几种主要的宪法概念界定的基础上,提出自己对宪法概念的认识,以引起学界同仁共同探讨宪法固有的本质,从而构筑宪法原理研究的前提性共识。
新中国的法律是在废除国民党旧法和借鉴苏联法律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中国宪法学者受苏联宪法思想影响深刻。具体表现为对宪法概念内在属性的揭示,多是将宪法具有的不同属性简单相加,代表性的观点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