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
(西南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0715)
□古代文学
浅论泰州学派中的人本主义思想
李瑞
(西南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0715)
人本主义有其渊远的历史根源,蕴含在泰州学派中的人本主义思想是在明王朝后期特定的政治经济思想背景下产生的,它超越程朱理学和阳明心学而独树一帜,对人的个体性价值的褒扬在王艮思想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进而影响到泰州后学,决定了泰州学派的主要发展方向。
泰州学派;人本主义;个体性价值
“哲学意义上的‘人的学说’是以研究人的本性(Natur)与本质(Wesen)为主要课题的,他的思想体系在古希腊哲学中就有着渊远的根源,即以人为本位——万物之本,故称作‘人本主义’(Anthropologismus)。……人道主义则与近代资产阶级反封建的革命运动结合得更为紧密,即以超时代、超阶级的永恒人性为出发点,提倡一种平等、博爱的伦理关系之社会理想,……由于人本主义与人道主义有共同的思想根源,所以它们常被作为同义语相互替换使用。”[1]十四至十五世纪的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以人为本位,把人作为中心,作为自由的个体,而处于共时体系的中国也出现了注重人的个体性的学派,即泰州学派。
泰州学派是深受王阳明的影响而产生的学派,在许多学者看来,它虽然是一个大杂烩,与王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泰州学派又是独立于王学之外的,“王艮所开创的泰州学派,既有对王学的继承和发扬,又有对王学的修正和离异。正是泰州学派对于王学的这种两重性格,所以宗羲在《明儒学案》中为之别立一案,以标明其属于王门别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