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保护法》草案之我见

2011-08-15 00:50:10陈学敏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陈学敏

(武汉大学 法学院,武汉 430072)

□法 律

《动物保护法》草案之我见

陈学敏

(武汉大学 法学院,武汉 430072)

西方的动物保护早已进入法制化阶段,中国动物权利保护虽然也已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但目前,我国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生猪屠宰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专门的动物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我国的动物保护、管理立法体系存在严重不足,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非常必要;现今出台的《动物保护法》草案,体现了动物福利法价值定位、动物福利法构建、动物福利立法与创建和谐社会、动物福利伦理学等深刻内涵,全面深刻地阐述了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落实实施的价值和意义,对于促进我国的畜牧业和农业生产、提高全民道德素质有着重要作用,更有利于推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塑造中国“世界公民”形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引起关注。

动物保护;动物权利;动物福利

《动物保护法》草案在网上公布之后,反响很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草案共分十二章,体现了动物福利法价值定位、动物福利法构建、动物福利立法与创建和谐社会、动物福利伦理学等深刻内涵,全面深刻地阐述了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落实实施的价值和意义,有助于塑造中国“世界公民”形象,但也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应当引起思考,加以完善。

一 《动物保护法》与《动物福利法》

目前,谈到动物保护,动物福利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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