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润萍,鄢万春
(1.四川理工学院 外语学院,四川 自贡 643000;2.四川理工学院 学生处,四川 自贡 643000)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论科学道德的基本问题及教育视角
邱润萍1,鄢万春2
(1.四川理工学院 外语学院,四川 自贡 643000;2.四川理工学院 学生处,四川 自贡 643000)
科学道德区别于科学精神、科学思想,是根据科学的本质规定性而生发出来的一系列规范,是对从事科学活动的人们的行为约束和品质要求。科学道德应遵循诚实、平等、正义、无私等原则。道德的具体规范是各不相同的,因时代、国家、领域的不同而不同。基于对普适性的追求,这里尝试从对待自己、对待他人、对科研过程、对科研结果方面进行了科学道德基本规范的重建,并从教育的主体、客体、载体的视角进行了思考。
科学道德;原则;规范;教育
关于“科学道德”的概念。王勤在《谈高校科学道德教育》一文中谈到:“科学道德是从事科学工作的职业道德,即是科技工作者在科研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应具备的品德。它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科研活动中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反映。因此科学道德是道德的一部分,但和我们传统中所讲的道德又有一些区别。”叶松庆在《论青年学者的科学道德》中则特别指出科学道德的基本涵义是“国际上对科学道德有两种诠释:一指科学本身的伦理价值;一指科学共同体内形成的科研的基本准则,即从事科学研究的人(无论是谁)在科研过程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