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凤平
(大连教育学院,辽宁大连 116021)
反腐倡廉应重在“治未病”
赵凤平*
(大连教育学院,辽宁大连 116021)
反腐倡廉要重在“治未病”,就是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形成“不想”“不能”“不敢”腐败的有效制约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效性。
反腐倡廉;治未病;教育;制度;监督
“治未病”的思想源自《黄帝内经》。历代医家乃至现代医学对“治未病”思想都极为重视。《素问·四气调神大论》中提出:“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如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唐代医家孙思邈提出了“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现代医学理论将人的健康状态分为三种:一是健康未病态;二是欲病未病态;三是已病未传态。而治未病就是针对这三种状态具有未病养生防病于先、欲病施治防微杜渐和已病早治防止传变的作用。借鉴中医“治未病”的思想,我们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也应重在“治未病”,即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反腐倡廉重要的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形成“不想”“不能”“不敢”腐败的有效制约机制,真正做到“治未病”——防患于未然。
教育是防治腐败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