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的理论与实践

2011-08-15 00:44詹花秀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气候变化经济发展

詹花秀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长沙410006)

低碳经济的理论与实践

詹花秀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长沙410006)

20世纪80年代后,全球气温明显上升,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成为时代潮流,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各国政府积极行动,各界学者对低碳经济展开了大量研究。分析和总结低碳经济的理论和实践,一是对低碳经济及相关概念有了明确界定;二是联合国建立了《气候变化框架协议》并在此机制下进行谈判,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三是各国采取了发展低碳经济的具体措施,但对承担减排义务各自有不同主张;四是中国虽然面临巨大压力,但在发展低碳经济的道路上勇于承担责任,并取得了一些成果。然而,作为一个人口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发展低碳经济仍然任重道远。

低碳经济;碳交易;气候变化框架协议;京都议定书;巴厘路线图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全球气温明显上升。1981~1990年全球平均气温比100年前上升了0.48℃ 。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是人类在近一个世纪以来大量使用矿物燃料如煤、石油等,排放出大量的CO2等多种温室气体。当南极洲上空的臭氧空洞日益扩大;当喜马拉亚主峰上的景观因为冰川的消融而发生改变;当全球海平面的不断上升威胁到太平洋小岛上的原住民的生活时,全球变暖的现实正不断地向世界各国的人们敲响警钟。全球气候变暖,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发展低碳经济,是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提出的新理念,也成为全球的共同理想。

一、关于低碳经济及相关概念

1.低碳经济

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它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以应对碳基能源对于气候变暖的影响为基本要求。

碳排放量的增长往往是与经济发展速度相联系的,如果不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碳排放就等于降低生产。低碳发展与环境保护是有区别的,比如垃圾焚烧,会产生二氧化碳,但填埋会产生环境污染,导致环境恶化。第一,二氧化碳不是污染物,不能完全用治理污染的方法来治理碳排放,需要节能减排技术和发展新能源。第二,治理污染问题,只要本国政府有决心,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就能有效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梁猛,2010)。另外,人们有一种误解,认为,低碳经济等同于减排,其实,减排只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维度,低碳经济的范畴更加深刻和广泛,涉及能源系统的改造,考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多重目标,是可持续发展意义下的范畴。

2.低碳技术

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涉及电力、交通、建筑、冶金、石化等部门以及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的新技术。

3.碳税与碳关税

碳税是针对二氧化碳的排放征收的一种税。碳税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与总量控制和排放贸易等市场竞争为基础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不同,征收碳税只需要额外增加非常少的管理成本就可以实现。目前,丹麦、意大利、加拿大、瑞典等国开征了碳税。

碳关税就是对高耗能产品的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当年,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碳关税”这个概念,本意是希望欧盟国家针对未遵守《京都议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以避免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将遭受不公平之竞争。但现实情况是,发达国家多数没有切实遵守《京都议定书》,而美国这个温室气体的头号排放大国甚至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发展中国家又暂时不承担减排份额,这使得“碳关税”征收缺少了现实的支撑。目前,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如法国、美国等出于贸易保护主义目的,提出要征收碳关税,但尚未进入实施阶段。发展中国家坚决反对征收碳关税,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征收碳关税,不符合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因为,各国环境政策和环保措施都不同,对各国产品征收碳关税的额度也必然差异甚大,这就会直接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破坏国际贸易秩序。

4.碳金融

金融参与低碳经济建设,被简称为“碳金融”。碳金融除了与碳排放权、碳排放衍生品(如碳排放权期货)和清洁发展机制(CDM)中的核定排放权(CER)交易直接相关外,还包括对低碳企业、技术和项目的直接与间接融资支持。

5.碳交易

是为促进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取的市场机制。碳交易市场分两种:一是自愿减排市场:包括不设总量的自愿减排形式和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自愿总量管制交易模式。二是配额交易市场,即《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强制性交易市场。在1992年的联合国“地球峰会”上,美国专家桑多提出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的议题。1997年12月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的交易市场。据统计,2007年全球碳交易规模达到640亿美元,受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骤降至300亿美元。其实,碳减排的本质,是全球范围的能源、资源再分配。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利益起主导作用,市场只是一个手段。从世界范围来看,强制的总量管制与排放交易是大势所趋。

二、世界低碳发展之路

碳排放问题引起世界很多国家重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联合国也采取了行动。最显著的成果就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英文缩写UNFCCC)的签署,这是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的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目前加入该公约的缔约国增加至192个。公约将参加国分为三类:一是工业化国家。这些国家承诺要以1990年的排放量为基础进行削减,承担削减排放温室气体的义务。如果不能完成削减任务,可以从其他国家购买排放指标。二是发达国家。这些国家不承担具体削减义务,但承担为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技术援助的义务。三是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削减义务,以免影响经济发展,可以接受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援助,但不得出卖排放指标。

在UNFCCC框架下,取得了如下几个成果:

1.1997年,《京都议定书》

在1997年的《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公约》实施取得重大突破,缔约方在日本京都通过了《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对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主要发达国家的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做出了具体规定。该议定书中规定工业化国家将在2008到2012年间,使他们的全部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5%。为达到限排目标,各参与公约的工业化国家都被分配到了一定数量的减少排放温室气体的配额。如欧盟分配到的减排配额大约是8%。2001年美国退出了京都议定书,从而逃避作为发达国家应承担的强制减排义务。

《京都议定书》中引入了“总量管制与排放交易”的概念。《京都议定书》为此设计了三种交易机制:排放权交易机制,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履约。其中,排放权交易限于有强制性减排目标的发达国家;清洁发展机制发生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联合履约适用于前苏联、东欧转型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交易。这三种机制中,与中国相关的清洁发展机制即CDM,是指发达国家以项目合作的形式,向发展中国家购买减排量,来抵免其必须承担的一部分减排目标。这是一个双赢的策略,发展中国家可以获得一笔额外的收入,而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成本低,发达国家也可以因此节约成本。

现代农业伴随着农药和化肥的发展而发展,当人们越来越关注健康时,果蔬上的农药残留也就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忧虑。其实,“农药”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有的人把肥料之外的所有农用物质都当做“农药”,而有的人只把“化学合成”的用于抗虫杀菌的药物叫做“农药”。

2.2007年,“巴厘路线图”

2007年12月3-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3次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3次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旨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促进对气候公约及《议定书》的履行。会议达成的重要决议“巴厘路线图”(Bali Roadmap),确定了世界各国今后加强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具体领域。“巴厘路线图”中的重中之重是《巴厘行动计划》。这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即减缓、适应、技术和资金。其中,减缓主要包括发达国家的减排承诺与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减排行动。“巴厘路线图”明确规定,《公约》的所有发达国家缔约方都要履行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美国也不例外。

3.2009年,《哥本哈根协议》

2009年12月的哥本哈根会议,本来的预期是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两条轨道展开谈判。但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存在严重分歧,大会没有取得预期成果,只有由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和美国共同达成的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其主要共识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目标是将全球变暖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但并未具体规定各国的减排量。

三、各国理论与实践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人类反思现代工业化的发展,罗马俱乐部最早为化石能源的耗竭大声疾呼,预言化石能源的时代将在世纪末结束。里夫金等的《熵:一种新的世界观》提出要迈向“低熵社会”。舒马赫《小的是美好的》则大力倡导“中间技术”和“持久性经济学”。美国著名未来学家托夫勒更是明确提出,第三次浪潮到来,必将改变过去近300年的能源基础,低碳革命应该正是顺势而来的一场大转型。这些都成为低碳经济的思想先驱者。

低碳经济作为一个明确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972年7月,英国政府公布的一份名为《低碳转型发展规划》的白皮书。2003年,英国在《政府未来的能源——创建一个低碳经济体》的白皮书中率先明确提出发展低碳经济。1988年,丹麦政府制定能源行动计划,突出可持续发展原则。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颁布《低碳经济法案》。2009年6月26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法案授权美国政府征收碳关税。2009年7月29日,韩国火力发电“零排放”试验成功。近年来,中国政府致力于发展低碳经济。2009年11月26日,中国政府正式宣布碳强度目标,到2020年,将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单位GDP碳排放40-45%。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制定《中国自愿减排市场管理办法》。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

气候变化谈判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基础和模式。尽管在一些关键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但建立全球性切实可行的气候变化应对体系和温室气体减排机制已是大势所趋势,许多发达国家制定相应法律,并开始筹备本国的碳交易系统。京都议定书后,CDM市场的发展极大地激活了发展中国家可再生能源投资的增长。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利用碳市场的金融引导作用,促进地区经济的升级与优化。《2009美国清洁能源法案》中,明确提出打算建立全北美排放量交易制度。在目前的CDM机制下,主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DOE)都是欧洲的。CDM之外的规则VCS、黄金标准等都是发达国家在制定。英国最近推出了供应链管理,意在将低碳经济向更广泛的行业渗透。巴克莱银行推出了碳指数,以芝加哥和伦敦气候交易所的报价各占50%比重,来描绘全球碳金融市场的波动。目前,不仅谈判过程被发达国家主导,游戏规则也由发达国家制定。发展中国家有失去话语权的趋势。

四、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分歧

在气候变化谈判及减排实践中,如何合理界定各国排放责任、制定公平的减排义务分担体系,既保障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又能够达成使得多数国家都能积极参与减排的国际合作协议,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在减排义务的承担方面,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存在严重分歧,甚至是对立的观点。发展中国家认为,究其根本,气候谈判解决的并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发展空间问题,因此必须以一种历史的负责任的眼光来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发达国家正进入信息化阶段,而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工业化、城市化阶段,所以,发达国家要做到排放总量绝对下降,发展中国家则是努力降低碳排放的增长速度。同时,发达国家二氧化碳排放三分之二发生在消费领域,而发展中国家主要发生在生产领域,如中国70%发生在生产领域。所以,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重点要减少过高的消费排放,同时,全球合作难以逃避“囚徒困境”。先行减排国家很可能面临一种“先行者的困境”,低碳转型带来生产成本提高,导致失业和竞争力下降。这不仅会激起国内利益集团反对,也可能会导致转移海外的排放,使得全球合作举步维艰。

在漫长的气候变化谈判中,印度提出人均热排放的概念,巴西提出准确测量温室气体的历史排放,强调了发展中国家以脱离贫困、保证发展为优先权的立场。中国有学者(樊纲等,2010)认为,一要以历史的眼光来看碳排放。温室气体排放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50年。因为温室气体与其它传统的污染物不同,其影响由其存量多少决定。一个公平的国际减排责任与义务分担框架应当以1850年以来的人均累积消费排放为主要指标。在该原则下,落后国家当前应获得足够的碳消费权利,以满足其消除贫困和发展的要求,而不必付出额外的成本。二要坚持碳减排责任与最终消费相对应,既按“消费排放”(国内实际排放量减去净出口碳排放)承担责任。

五、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困惑与出路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一直在认真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积极促进“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并于2002年8月批准了“京都议定书”。中国目前的政策目标,一方面是在国内竭力倡导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则是在国际上竭力为自己争取发展的空间。总量管制和排放交易是碳市场的终极目标,但以中国目前的经济基础、质量、规模、速度、效益以及结构来看,渐进式的道路可能更符合中国国情。目前,中国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有来自自身的困惑,也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1.困惑

(1)思想认识上。现在中国低碳经济有很多误解。第一大误解是技术可以解决一切。其实,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市场机制要比技术发挥更大的作用(黄杰夫,2010)。第二大误解是气候变化是一个大泡沫,根本不相信气候变化,有的媒体认为气候变化只是一个事件。第三大误解是应对气候变化会影响企业发展,会降低生活水平,没有看到应对气候变化其实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推动力(杨富强,2010)。

(2)制度建设方面。一是低碳经济发展在中国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环保部和发改委气候司在低碳领域的权限不清楚。二是没有专门的法律进行管理。三是低碳标准不明确。四是由于没有定价机制,在碳交易领域没有话语权。虽然,中国在自愿减排的情况下,尝试成立了三家交易所,事实上,上海、北京、天津三家交易所至今均未形成真正的碳交易。

(3)资金投入方面。目前,搞节能减排,是“有钱的看不上(指国有企业),没钱的干不了(指民营企业)”(徐明锭,2010)。

2.压力

中国面临的压力,除了联合国体系下的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一些国家还以不同方式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如欧盟正在制定航空业减排标准,要求进入欧盟的国际航班均需遵守;部分发达国家试图推出碳关税。中国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大的国家,排放量增长速度也最快。在国际谈判中受到的压力越来越大。中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面临着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多重压力。GDP和碳排放的增长,不但意味着能源消耗的不断增加,同时还意味着对其他资源的巨大消耗。巨大产能要求有充足的基础资源作为支撑,资源价格节节攀升已经成为中国今后发展的巨大障碍(梁猛,2009)。

3.发展对策

(1)正确认识减排与发展的关系

首先,在发展低碳经济的道路上,后发国家是否有优势?答案很可能是否定的。发展中国家通过承接海外技术,延续“碳锁定”,发展中国家也普遍缺乏进行低碳技术研发的能力。另外,发达国家自身的低碳转型,还会通过投资和贸易转移,推动碳锁定全球化,使发展中国家成为“污染避难所”。其次,减排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因为,第一,气候变化只是发展问题的一部分;第二,历史排放也是发展中国家无法让步的重要原因;第三,应对气候变化,中国经济由高碳转入低碳的最大制约因素是整体科技水平落后,技术研发能力有限。

(2)发展低碳技术

一要下大力气推动碳捕捉和碳沉降技术的研究,大幅度降低技术成本,使之早日进入商业化运作阶段。节约能源和资源最终都将减少碳排放。所以,具体减排对象,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能耗行业;二是建筑物的节能改造;三是高技术、低排放、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购买。

二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目前中国能源以煤为主。据计算,每燃烧一吨煤炭产生的二氧化碳比石油和天然气多30%和70%。所以,要改变能源结构,我们要找到足够储量和经济上能够替代煤的燃料,例如,水解氢气、可燃冰等;提倡发展清洁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地热、潮汐、生物质能、水电、核电等。

(3)加快制度建设

应俊认为,在中国,行政手段是目前看来控制碳排放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从长远来看,我们还是希望市场机制和市场手段被引进来,这就需要市场制度方面的建设(应俊,2010)。喻捷认为,现在这个阶段,是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市场探索结合起来的一个阶段。市场制度建设,一是制定什么样的制度、规矩和标准来分配配额的问题,二是我们的市场建设需要很多基础设施,包括能源数据等等。促进碳减排政策方面:(1)在降低中国碳排放强度的同时,设立中国自主的碳排放绝对限额目标,从而为建立有效的碳交易市场打下基础。让市场来确定碳排放的价格。(2)如碳市场不能完全弥补企业减排的成本,可以对企业减排行为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降低企业减排的成本核算压力。(3)当减排成本能够完全补偿的时候,金融系统可以为减排项目、减排技术和减排企业提供资金上的支持。

谢来辉认为,减排主要是对“碳锁定”进行解锁。碳锁定是指工业革命以来,全球对化石能源系统高度依赖的技术,政治、经济、社会与其结成一个“技术——制度综合体”,并不断为这种技术寻找正当性。结果形成了一种共生的系统内惯性,导致技术锁定和路径依赖,阻碍替代技术(零碳和低碳技术)的发展。发展低碳经济的核心在于解除“碳锁定”。提高能源效率,改变能源结构。“解锁”在理论上存在三种递进式的政策途径,以逐渐对现有技术系统进行变革。一是不改变现在系统,只处理排放(末端治理);二是改造一定的部件和流程,而维持整体系统构架不变(所谓连续性方法);三是替换整个技术系统(所谓断绝性方法)。从“技术——制度综合体”的概念出发,可以从技术和制度两个层面来看“解锁”的可能性。主流技术的既得利益者不大可能成为创新的来源,新技术最有可能在特定的“缝隙市场”中获得发展。制度在技术拓展过程中的地位至关重要,而政府政策对于促进技术系统的改变是尤其关键的。解除碳锁定需要重视培养代表低碳方向和利益的组织,需要大力培育新的行动集团。政府应当战略性地支持新能源和新技术发展,进行战略缝隙管理。打破碳锁定是一个经济、社会和技术的综合系统,建设低碳经济要从经济、社会、文化和技术多个维度进行,应包括技术政策、产业政策、财政和货币政策,甚至教育文化政策等等。

另有学者提出了更全面的解决办法,认为,发展低碳经济,一要查清碳足迹,搞清楚数据。第二要编制碳预算,从行政手段进行宏观控制。第三要推动碳交易,培育市场。第四,要提倡低碳生活,从每个人做起,改变观念。

[1]曹海丽.碳交易中国悬念[J].中国改革,2010,(5).

[2]梁猛.金融企业如何支持低碳经济[J].中国改革2010,(5).

[3]李建建,马晓飞.中国步入低碳经济时代——探索中国特色的低碳之路[J].广东社会科学,2009,(6).

[4]伊彦·约翰逊.通向墨西哥——2010气候谈判展望[J].中国改革,2010,(5).

[5]刘解龙等.后危机时代:低碳经济与企业竞争力[J].湖湘论坛,2010,(1).

[6]李虎军.哥本哈根之变[J].中国改革,2010,(3).

[7]樊纲等.最终消费与碳减排责任的经济学分析[J].经济研究,2010,(1).

[8]詹花秀.新的贸易形势与出口企业应对策略[J].湖湘论坛,2010,(2).

[9]谢来辉.碳锁定、“解锁”与低碳经济之路[J].开放导报,2009,(5).

责任编辑:曹桂芝

F0

A

1009-3605(2011)01-0028-05

2010-11-15

詹花秀,女,湖南桃江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期刊社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

猜你喜欢
气候变化经济发展
“林下经济”助农增收
《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22)》发布
迈上十四五发展“新跑道”,打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牌”
增加就业, 这些“经济”要关注
气候变化与环保法官
民营经济大有可为
气候变化:法官的作用
砥砺奋进 共享发展
改性沥青的应用与发展
应对气候变化需要打通“网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