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精神及其价值的理性观照与解析

2011-08-15 00:54:39刘歆立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刘歆立

(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孝是我国传统美德的基本内容,也是形成与众不同的中华文化精神的重要基础。正如有学者指出:“中国传统文化是孝文化历经数千年的历史积淀,为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和普通老百姓提供了一套安身立命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铸造了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因此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1]1以“尊亲”、“奉养”为基本内容的孝精神之所以能够长期肩负起为国人提供安身立命的价值理念与道德规范的历史重任,本文认为这与其自身符合人们生活需要的理性特征与具有多方面的社会价值有关,而不主要是历代统治者刻意提倡与道德教化的结果。如果将这一问题放置在与西方感恩思想相比较的视野中考察的话或许会看得更清晰一些。

1.孝精神包含着朴素实用的共赢理念,具有实现上下代的家庭成员利益高度汇合与均衡化发展的特点,对亲子双方来说具有互益性,使得不断进行亲子角色互换的人们自愿地继承与发展。

马克思说:“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187,“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3]2。列宁说:“有一句著名的格言说:几何公理要是触犯了人们的利益,那也一定会遭到反驳的。”[4]1毛泽东同志也讲过:“群众齐心了,一切事情就好办了。”那么怎么样才能让群众齐心呢?他接着告诉我们:“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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