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曹 永 朱七光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制度化探析
□文/曹 永 朱七光
企业披露会计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应有一个主体以第三者的身份去审计财务报表,以提高会计信息在外部公众决策中的相关性,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注册会计师欣然承担了此项历史重任,但由于各种客观与主观原因,自注册会计师诞生的那一天起,就陷入了无休止的法律责任诉讼程序中。这种状况既导致了个人与企业的效率与效用无谓的损失,又从宏观上增加了交易成本与监督控制的制度成本。同时,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体系无论从立法上,还是从司法角度,都不完善。而且,由于“深口袋理论”在注册会计师行业流行,这更加助长了注册会计师的逆反心理,因为,他们认为,这不仅仅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确实,所有的不足都归咎于CPA很不合适,也不公平。所以,有必要从经济、制度、法律、伦理等不同角度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做一全面分析,本文主要侧重于经济与制度分析。
CPA的法律责任,顾名思义,是指CPA在执业过程中,由于专业职责履行不当,给委托人或相关利益主体造成损失,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也就是说CPA的专业职责履行不当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基础。
目前,CPA的法律责任按性质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这种分类似乎很完美,但是CPA的法律责任的根源乃是最初的物质上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