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利》杂志来稿须知

2011-08-15 00:42:15
山东水利 2011年9期
关键词: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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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来稿字数一般为3 000~5 000字;题名不超过20个字;所用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按规则书写;引用资料要翔实可靠,涉及人物、统计数据的须由主管单位加盖公章。来稿须将所有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和通讯地址的全称、邮政编码填写清楚,第一作者需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及联系电话等。来稿请附200字左右的“摘要”(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和5~8个关键词。文末须按《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依次注明参考文献。

五、来稿一律不退原稿,请自留底稿。来稿如果拟被采用,本刊编辑部将发出用稿通知,并根据稿件质量、字数等综合情况收取一定的发表费。在2个月内收不到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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