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冠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明确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十多年来,文化产业的概念在我国逐渐衍生且不断拓展,我国文化产业在对接世界贸易规则和市场经济体制中探索前行,在兼具意识形态与产业经济双重属性中孕育成型,在呼唤高度理性觉识和规范竞争行为中曲折成长。然而,简单地将某种经济现象归入产业范畴与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引导和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是同一命题中具有深度差异的两个层面。
文化产业运行的基本要素
文化,是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反映和表现形式。人类最初的文化活动,无论是知识积累、感情交流抑或信息传播,都具有较强的自我服务特性。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社会分工的日趋细密,逐渐分化出文化部门和从事文化生产创作与文化劳动服务的人群,衍生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两大基本范畴。“文化产业”这个概念最是由法兰克福学派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提出的。该学派基于批判角度的理解,认为文化产业是商业资本对大众娱乐和媒体的垄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文化产业”定义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亦即以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为主体对象,从事生产经营、开发建设、管理服务的第三产业。这一定义概括了文化产业的两个基本属性:一是文化的属性,二是产业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