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滨,吕春燕,侯晓朦
(清华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4)
从汽车安全标准反思国家标准体制的建立
谢 滨,吕春燕,侯晓朦
(清华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4)
汽车安全国家标准是汽车召回的依据,也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汽车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合理至关重要,本文通过中日对比,从编目权威性、查询便利性、制定机构和制定程序等方面,对中国目前的汽车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及其建立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发现,目前中国汽车安全标准局限在技术性范畴,而不是社会性范畴,标准制定缺少社会公正性审查,制定过程难以保证中立性,国家汽车标准体系缺少整体内在逻辑性,在研究结论基础上,本文还提出了政策建议。
国家标准制定;汽车安全标准;汽车召回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标准化似乎没有适应社会变化的形势。2009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况平提出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提案,认为现行国家标准制定程序透明度不够,监督机制不健全等等,难以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1]。为了更深刻地认识中国标准及标准化工作现状,我们以中国汽车安全标准为对象,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
最新数据显示,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汽车销售和生产国,《华尔街日报》中文网2010年1月11日援引《日本经济新闻》的报道说,中国2009年生产汽车达到1,379万辆左右,超过日本成为全球汽车生产第一大国,日本国内汽车产量为793万辆,美国为570万辆,位居第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