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宋水其 宋鸿良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证分析
——以海盐县百步镇为例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宋水其 宋鸿良
在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专项实施方案》(盐土资发[2010] 26号)中,把推进镇城和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作为紧紧围绕“四送四进”,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所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一种实施办法。
以“两分两换”为载体推进“两新”建设,是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一项实事工程。当前我县在扎实推进“两新”工程建设中,在严峻的“双保”压力下,创新模式,平衡利益,积极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对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高效、集约和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海盐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百步镇集镇、村庄及特殊用地面积共851.78公顷,其中集镇用地面积35.06公顷,村庄用地面积为812.27公顷,特殊用地面积为4.45公顷。通过现场调查,上述百步镇集镇、村庄及特殊用地851.78公顷中,有部分用地为学校、镇政府办公楼等公益事业设施用地,其建设符合新的百步镇城镇总体规划,因此,在拆旧区范围中,应把这些用地部分相应的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