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

  • 土地耕种
    知·素养解读我国耕地资源的现状,可概括为“一多三少”,即耕地总量多、人均耕地少、高质量的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我国国土面积1045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三位,可以说是幅员辽阔。但由于可利用土地少,加上人口众多,我国土地资源相对贫乏,其中,作为农业生产的耕地更为紧缺。主题实践·视角拓展

    疯狂英语·新读写 2023年11期2023-12-25

  • 如何切实有效保护耕地
    生产的主要方式,耕地资源的保护涉及广大农户的既得利益,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依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显示,我国耕地共12786.19万公顷,相比第二次调查结果减少了753.34万公顷。受城镇化进程与利益驱使的影响,部分地区保护耕地意识薄弱,肆意开发农地,严重地限制了农地的可持续性发展。如何立足与生态农业视角,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耕地是当前面临的全新挑战。1 耕地保护现状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中耕地面积不断缩小的数据,各地开始重视耕地保护。虽然我国《土地管理法》

    新农业 2023年11期2023-08-05

  • 耕地多功能内涵及其对耕地保护的启示
    □文/尉晓娟李莹耕地多功能内涵本身能够借助其特性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发挥强大的优势作用,在现阶段的耕地保护工作中,相关人员应该积极利用耕地多功能内涵中所包含的相关内容进行耕地保护优化,结合耕地保护现实问题进行合理探索,从而推动耕地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一、耕地多功能内涵相关内容概述(一)耕地多功能内涵基本概念耕地多功能本质上是耕地在除粮食生产等商品性生产功能外的其他相关功能描述,其中涵盖气候调节功能、水文调节功效、建设发展隔离能力等,耕地能够为生态文明建设、耕

    河北农业 2022年11期2023-01-10

  • 简述耕地保护与利用面临的挑战
    。本文会具体在对耕地的保护目标、保护动力、保护内容、保护方法和保护手段上进行具体全方位的分析,从而切合实际的激发起人们对于耕地保护的思考,让人们在这个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认识到耕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以及耕地生态保护对人们未来生产发展的影响。通过对耕地保护的制度完善,希望可以提高耕地保护的意识,同时,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也促进了生态文明的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在当前的新经济时代发展下,对于耕地的保护是迫切需要做的,保护与利用不仅影响着目前的生态环境发展,

    农业开发与装备 2022年2期2023-01-04

  • 自然资源部:加强黑土耕地保护 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于进一步加强黑土耕地保护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四省(区)自然资源厅围绕开展黑土耕地调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黑土耕地的特殊管控、从严控制建设项目占用、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加强监督执法、严格落实保护责任等六个方面,切实加强黑土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现代经济信息 2022年22期2022-11-09

  • “三权分置”背景下耕地生态保护补偿对象的确定
    )长期以来,我国耕地污染问题严重①农业农村部发布的《2019 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显示,我国中低等级耕地耕地总面积的2/3 以上。 另外,相关数据显示,耕地退化面积达到40%以上,耕地酸化比例为1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2年2期2022-03-22

  • 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的探索与思考
    张艳琳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是对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占用耕地不断扩大的补救措施,是有效保护耕地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带着保护耕地的强烈意识去做这项工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自1999年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以来,河南省不断改进占补平衡管理,多渠道开展补充耕地,多措并举,加强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做到了同期补充耕地面积大于建设占用和灾毁的耕地面積,连续2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力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近年来,为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

    资源导刊 2021年5期2021-08-27

  • 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研究
    000)0 引言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耕地的数量、质量及生态安全与国家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密切相关[1-3]。其中,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4]。2009年,我国通过全国农用地分等工作,对土壤、气候、设施和利用水平等耕地质量要素进行了综合评定,以分数和等级的形式建立了全国范围大比例尺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并在之后通过逐年开展的耕地质量监测和更新工作,及时掌握耕地数量、质量的变化情况[5]。目前,对于耕地质量变化的研究多以多年期土壤

    农业工程 2021年6期2021-07-29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电《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通知》涉及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五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六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七是全面开展耕地保护检查。八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产权导刊 2020年10期2020-11-17

  • 基于质量提升的规划期内县域耕地产能占补平衡潜力评价研究
    周晓娟在耕地资源即将开发殆尽的情况下,生态用地保护和新增耕地开发两者发生冲突,将面对这一重大问题:耕地占补平衡。只有提升耕地质量,将耕地占补平衡转化成耕地产能占补平衡才是耕地保护制度创新的途径之一。文章主要分析了县域耕地产能占补平衡潜力评价方法体系,并对提升耕地的质量提出了建议。在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以来,为了追求片面的数量平衡,使大多数人过分的倚重后备资源开发的现象普遍存在,不但造成了耕地粮食减产,而且引发土壤中生物物质资源的损失导致生态安全隐患。现在耕

    农民致富之友 2020年22期2020-09-02

  • 耕地保护 共建我们的美好家园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纪实
    土地问题,尤其是耕地保护的重要内容,如何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根据近年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数据显示,该市已连续1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在这些的背后又是怎样的一番努力。加强耕地保护和监管,推进保护各项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截至2019年底,本溪市耕地面积126.1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87.72 万亩,分别超过国家下达保护任务 117万亩和 85.05万亩,并实现了连续 17年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护

    辽宁自然资源 2020年7期2020-07-30

  • 占用耕地建房需缴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正式施行,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人均耕地不超过

    农业知识 2019年20期2019-10-31

  • 9月1日起,耕地占用税施行
    耕地占用税法》于2018年12月29日会议通过,并即将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同时2007年12月1日颁布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废止。那么,哪些行为需要交耕地占用税?税费如何计算?缴了税就算合法占用耕地了吗?哪些情况需要缴税?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

    农民文摘 2019年9期2019-09-16

  • 2019,一些农民也要开始交税了
    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一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将于2019年9月1日开始实施。那么,哪些类型的耕地要在9月份之后就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了呢?据了解,凡是属于下述这3种情况的耕地就需要依法缴税了,且耕地占用税一次性交齐,不同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征税的标准也不同。3种情况,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1)占用耕地建房,依照要求,占用耕地建房属于在耕地上从事非农建设,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2)占用耕地

    农家之友 2019年5期2019-06-24

  • 耕地占补平衡中占补耕地质量差异对比研究 ——以东三省9个项目为例
    110141)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保障粮食安全,不仅要保证耕地数量,同时必须在耕地质量上有所保护,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是耕地质量保护的有效手段[1-2]。耕地的占补平衡是从被建设占用的耕地与补充耕地的数量与质量双重方面相匹配的角度出发,完成对被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以保证耕地的数量不致减少,质量有所提高,从而达到在不阻碍建设发展的情况下保证耕地的数量与质量[3]。1997年至今,我国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已在全国实施了近20年,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效果,有效遏制了耕

    安徽农业科学 2019年6期2019-03-27

  • ●临时占用耕地是否缴纳耕地占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解析)

    税收征纳 2019年12期2019-02-19

  • 耕地占用税法9月1日起实施
    我国耕地占用税法自2019年9月1日开始实施。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还发布了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耕地占用税法》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和保护耕地。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7年国务院公布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在税额方面,耕地占用税法规定了各地区每平方米耕地的差别化

    税收征纳 2019年9期2019-02-19

  • 90.28%
    布2016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结果,优、高、中、低等耕地面积比例分别为2.90%、26.59%、52.72%、17.79%。其中,90.28%的优等耕地集中在广东、湖北、湖南三省。我国耕地质量分为15个等别,全国耕地质量评定等别是9.96等,就是亩产600公斤多一点。

    领导决策信息 2018年9期2018-11-20

  • 浙江: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
    省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占用耕地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占用示范區耕地的按三倍执行。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完善补充耕地分级统筹制度,建立以数量为基础、产能为核心的占补平衡新机制,探索“补改结合”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新途径。

    群众 2018年18期2018-10-26

  • 我国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分区及其补偿额度测算 ——基于省级耕地-经济协调性视角
    了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但重约束、轻激励,加之耕地资源地域分布失衡,耕地分布重心持续北移,耕地资源减少的趋势并未从根本上得以遏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简称“二调”)主要数据成果公报显示,我国人均耕地面积由1996年的0.106 hm2下降至2009年的0.101 hm2,不及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同时,区域耕地资源不协调问题凸显。农业生产条件优越的东部地区耕地面积2630万hm2,仅占全国的19.43%,而西部地区耕地5044万hm2,占到37.26%

    浙江国土资源 2018年7期2018-08-03

  • ◆连云港每年2000万元保护耕地
    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切实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连云港市出台《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实施办法(暂行)》,每年拿出2000万元用于耕地保护。据了解,《实施办法》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以“普惠+激励”方式,对耕地保护工作进行补偿和奖励。

    江苏农村经济 2018年12期2018-01-31

  • 耕地占补平衡要不降质不减量
    前出台《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该《指导意见》,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指示要求,通过采取改革措施,探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新的途径和方式。既保障经济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又要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必须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坚决杜绝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16年8期2016-05-14

  • 我国首次将耕地分等定级
    部日前发布《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这是我国首次将耕地分等定级。根据《公报》,全国18.26亿亩耕地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评价为一等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4.98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3%。(摘自2014年12月18日《人民日报》)

    妇女生活 2015年5期2015-09-10

  • 我国首次将耕地分等定级
    业部发布了《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这是我國首次将耕地分等定级。按照质量等级由高到低,全国18.26亿亩(1亩=666.7平方米)耕地依次被划分为一至十等。一等至三等耕地面积为4.98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3%。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基本不存在障碍因素,应按照用养结合方式开展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摘自《科学画报》)

    祝您健康·文摘版 2015年6期2015-05-30

  • 农村土地承包法问答(4)
    问:什么是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答:虽然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也并非所有的耕地都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对此《土地管理法》第31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

    湖南农业 2010年5期201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