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现状及成因分析*

2011-10-19 07:48河南科技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赵秀荣
河南科技 2011年1期
关键词:性别比人口普查生育

河南科技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 赵秀荣

河南省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现状及成因分析*

河南科技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 赵秀荣

通过对第5次人口普查结果与前几次人口普查和近年来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相比,河南省有关部门得出结论: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不但没有减弱,近年来反而有继续攀高的迹象,而且河南农村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大大高于城市。有关专家认为,假若人口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持续下去,将会对人口结构、婚姻及家庭的结构和形态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未来社会的良性稳定运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会造成一定冲击,同时也将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婚配失当、人口拐卖、性行为错乱等,影响社会尤其是婚姻的稳定,从而对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因此,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必须受到高度重视。

一、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现状

资料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历次人口普查河南省总人口性别比与中国内地总人口性别比相比较基本一致。如第三、四次人口普查与第5次人口普查结果比较,河南省总人口性别比与中国内地总人口性别比均为106.3,106.6,106.7,变动幅度极小,处于正常状态。但是,1982年以来的3次人口普查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与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表1)显示,中国与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均有逐年增高趋势。第5次人口普查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状况(表2),河南省居于第8位,为118.64,高出正常值(103~107)上限11个百分点。第5次人口普查河南省分孩次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一孩均正常,从二孩开始猛然升高,三孩以上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更高。

表 1 3次人口普查中国和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

表 2 第5次人口普查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前9名(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二、河南省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现状

河南省“五普”资料显示,市、镇、乡村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为: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含镇)为115.8,镇为129.75,乡村为128.04。可以看出,镇和乡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均明显高于城市,镇与乡村比较没有显著差别。可见,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主要表现在农村。

三、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原因

1.性别偏好是导致高出生性别比的根本原因。

(1)性别偏好在河南省农村表现得比较突出,且有显著的性别差别。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生育观念根深蒂固。传统生育观念中宣扬“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人多家旺”、“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这些落后的性别文化理念,给女性的出生、成长、受教育、就业等方面都带来了很大影响。

(2)政策因素对人们的生育决策有着重要影响。河南省一孩出生性别比均低于或接近正常,二孩及三孩以上出生性别比大幅上升,很明显这是受到性别偏好的影响。由于政府计划生育政策的趋紧,人们迫切需要在二孩及以后满足生男婴的愿望。于是,出生性别比在第二胎超出常态,并呈随孩次攀升的趋势,这说明政策因素对人们的生育决策有着直接而重要的影响。目前,在控制人口生育数量的情况下,农村的人们生育中对生男孩的企盼更为突出,这是导致人口出生性别比居高的思想根源。

(3)性别偏好在不同年龄层和不同文化水平的居民中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差别。比如,在农民的婚育观念中,普遍认为男婚女嫁的婚姻模式才是正常的。在河南农村此种模式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做上门女婿被人们瞧不起,也是造成男孩性别偏好的重要因素。

2.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不力及其他漏洞无疑为部分人性别选择打开了缺口。

(1)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不力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性别选择。海外有舆论把近年来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渐趋严重现象归咎于中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而我们的调查结果恰恰说明了没有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只会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进一步上升。有关资料表明,现在在一些计划生育做得非常好的地方,并没有出现性别比失衡的现象。如陕西省略阳县近年来一直保持较低的生育率,但是,其男女出生人口性别比并没有升高,有关专家认为是因为那里没有重男轻女的文化。

(2)B超机的监管不力为部分人进行性别选择提供了技术条件。B超鉴定胎儿性别,具有便捷、直观、易于保密的特点,给一些偏喜男孩的人钻了空子,加上一些见利忘义的医务人员也投其所好,有选择性地终止妊娠,使大量的女婴不能正常出生,这也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重要原因。

3.在现今经济条件下有无鼓励计划生育的奖励措施以及奖励幅度的大小对于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有较大作用。20世纪70年代起,中国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经济处罚推行计划生育政策,这在有效遏制人口过快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等负面影响。200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出文件,中国出资2.1亿元要求在中西部部分地区的农村对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试点工作已在河南省的焦作市率先启动并卓有成效地进行着,从2007年起,这种奖励政策已在全国普遍推广。政策规定,凡符合独女户或双女户条件的农民夫妇双方年满60岁以后一年可以领到600~700元奖金,再加上政府发放的其他养老金,生活水平无疑会有所提高,这样就帮助许多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解决了晚年的后顾之忧。这种政策,不仅使计生对象亲身感受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使他们觉得响应国家号召,政治上有地位,生活上有帮助,经济上有实惠,跟共产党走不吃亏,而且有助于从机制上解决“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问题。

4.基层计划生育的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也是影响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一个重要因素。采用更贴近人心、更人性化的手段为广大育龄人群提供优质的服务,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无疑是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传统生育观念的好途径。宣传教育的内容要有针对性、更贴近农民的实际。此外,计划生育户社会保障普遍较弱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一个重要的社会原因。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仍不健全,养儿仍然是防老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国家和河南省政府相关部门都在采取多种措施遏制性别比失衡的现状,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2004年的试点工作就表明,从处罚多生到奖励少生,强化了利益导向,彰显了“民本”理念,体现了一种政府公共管理的“善治”。但这毕竟只是一种扶助奖励性质的钱,而不是保障的钱。假若一个老人只有一个孩子或两个女儿,他一年的基本养老费用是多少?与上面计算的600元的差距有多大?这个差距能否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而逐步补上?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测算,为逐渐实行完善的农村保障制度提供依据。2007年在我国普遍推行的奖励扶助制度也只能是计划生育的一种“扶助”之策,我们看重这个制度将要发挥的重要作用,但更期待一个根本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早日实施。

河南科技大学科学研究基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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