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娟,吴洪斌,翟 青(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药剂科,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肿瘤学系,上海 200032)
药品不良反应(ADR)是在正常用法与用量下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抗肿瘤药具有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不仅影响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严重时甚至危及患者生命[1]。本文通过对我院2009年1月—2010年12月上报的222例抗肿瘤药的ADR报告进行回顾性分析评价,以了解我院抗肿瘤药ADR发生的特点及规律,加强临床安全用药的指导,做到及早预防、正确处理,进一步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收集我院2009年1月—2010年12月上报的222例抗肿瘤药ADR报告,均为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评价的有效报告。
对222例抗肿瘤药ADR报告按患者基本情况、原发疾病类型、抗肿瘤药类别、ADR的临床表现和累及器官和(或)系统进行汇总统计分析[2]。
2.1.1 性别与年龄分布:222例抗肿瘤药ADR报告中,男性63例(占28.38%),女性159例(占71.62%);年龄为24~90岁,平均年龄为54.32岁,中年(41~60岁)患者居多,构成比近60%,见表1。

表1 ADR患者性别与年龄分布情况(例)Tab1 Distribution of patients’age and gender of the patients with ADR(cases)
2.1.2 疾病分布:222例抗肿瘤药ADR报告中,原患疾病为消化系统肿瘤有 105例(47.30%),其中大肠癌 83例(37.39%);其次为女性生殖系统肿瘤59例(26.58%),第3位是乳腺癌36例(16.22%),见表2。

表2 ADR患者原患疾病分布情况(例)Tab2 Distribution of primary diseases of the patients with ADR(cases)
2.1.3 关联性评价:根据卫生部监测中心的ADR关联性评判标准,分为“肯定、很可能、可能、可能无关、待评价、无法评价”。222例抗肿瘤药 ADR报告中评为“肯定”166例(74.77%),“很可能”18例 (8.11%),“可能”32例(14.41%),“可能无关”2例(0.90%),“待评价”4例(1.80%)。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