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 岩
合作金融在促进新疆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文/高 岩
本文对合作金融在新疆农村地区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制约因素和症结所在,进而提出合作金融在新疆农村地区进一步改革与创新发展的思路和可行性建议,探讨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合作金融;农村金融;农业发展
(一)新疆地区合作金融机构现状。目前,在新疆地区,主要存在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农信社和农村合作银行。为推动农信社改革与发展,2006年7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成为由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新疆农村信用社主要经营人民币存款、贷款以及各种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为全疆各族人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各类金融服务。2008年末,新疆农村信用社在全疆14个地州(市)设有合作银行、县(市)联社83家。2010年又新增了214个农村金融服务乡镇,服务网点达1,003个,实现了乡镇全覆盖。截至2010年6月末,各项贷款余额621.74亿元,较年初增加182.63亿元,增幅41.59%,同比增加194.02亿元。农业贷款余额378.06亿元,较年初增加163.24亿元,增幅75.8%,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1.44亿元,2010年1~6月份新增贷款的94%投向了农业。新疆农村信用社通过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力度,调整信贷结构,落实惠农强农政策,在创新信贷支农服务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二)合作金融支持新疆地区农业发展实证分析。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新疆的经济有了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