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十案之“飞毛腿”

2011-11-22 07:42萨苏
传奇·传记文学选刊 2011年9期
关键词:案犯飞毛腿老孙

萨苏

对这个曾让京城捕头们困扰了十年的奇特案犯,老孙给了一句评价:他的想法,从来没跟我们一样过。

三百八十起强奸案,

均出自一个人……

“‘双桥老流氓?谁让你找我问这案子的?”老孙瞪了我足有半分钟,忽然眼睛一翻,厉声问道。

就这一声,我差点儿把采访的笔记本儿扔了,让老孙唬得阵脚有点儿乱。还好带我去采访老孙的那位老大过来帮忙了:“孙队,你别拿预审那劲儿啊,他没进去过,不适应。是我让他找你的,这案子不是你破的吗?不问你问谁啊?”回头一拍我肩膀,“行,兄弟,没给我丢人,孙队破南口枪击案的时候,一瞪眼把嫌疑犯都吓尿裤子了……”

“我靠,你知道他这毛病不提醒我?!”

“哦,对不住,职业习惯。”听了那位老大的解释,老孙冲我一乐,努力做出一副很亲和的样子,让人想起微笑的华南虎。他转过头来问老大:“大哥,这……可是咱北京警察走麦城的案子啊……”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老孙看人和正常人不大一样。正常人看人就是用两只眼睛看,老孙看人,眼睛在看,浑身的肌肉都跟着眼神走——后来才知道,这是外勤刑警做长了养成的职业习惯,让他盯上,下一个动作就是随时往上扑!

“不要紧,你跟他讲吧,不然他老把咱们写得跟悟空似的。你跟他说说这个案子,让他知道知道咱们难受的日子是怎么过的。”那位老大苦笑道。

“双桥老流氓”,是北京“文革”时开始出现的一个著名流氓团伙。据老人讲,这个团伙专门入室强奸妇女,兼做抢劫,活动于当时的朝阳区、通县、顺义等地。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有关于这个作案团伙活动的传说,直到我十来岁,粉碎“四人帮”已经数年,仍然不断有关于它的传闻。“后海小混蛋”、“双桥老流氓”,是谈“文革”时期北京治安问题时,民间常常说起的两大话题。有关“后海小混蛋”的传说毁誉参半,或曰其罪恶累累,或曰其义薄云天,至今在“好人圈”里难以定评。不过,“小混蛋”影响力有限,因为他在“文革”还如火如荼的时代就死于一次震动京城的斗殴,而且死得十分惨烈,至今在“坏人圈”里提起“小混蛋”的死,仍然少不了有人竖一下大拇指。而“双桥老流氓”则如同不死怪物一样始终像阴影隐藏在人们的记忆中,在这个团伙活动最猖獗的时候,通县、朝阳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要在家守护媳妇孩子。听说这个团伙先后作下两百多起强奸抢劫案,影响之恶劣不言而喻。既然说到北京警察有秦琼卖马的时候,那,这个案子,应该算吧。

老孙抽着烟听我说起这个案子,最后说,成啊,还有人记得这个案子呢,都快30年了,我以为早就让人给忘了呢。你说的,还真有几分对得上。不过,你说的有两处不正确。

“哪两处?”我问。

“第一处,‘双桥老流氓强奸抢劫连环案,一共三百八十起,每起受害者少则一人,多则五人,并不是两百余起。第二处,‘老流氓不是一个团伙,其实,这所有的案子,作案者都是一个人……”

“什么?!一个人作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这怎么可能?”

老孙苦笑一声说:“你觉得邪吧,我也觉得邪。其实,这案子还有一个代号,叫‘十八里店飞毛腿,因为它最早发案的地方,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作案的那小子,我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就叫‘飞毛腿。”

一个人,作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我觉得邪,老刑警孙队也觉得邪,但是事实如此。对这个曾让京城捕头们困扰了十年的奇特案犯,老孙给了一句评价:“他的想法,从来没跟我们一样过。”这大概也是抓捕“飞毛腿”最让警察们头疼的地方了。

“从哪儿说起呢?”老孙挠挠头。“这案子,最初不是交给我们十三处的。”老孙说,“最开始抓‘老流氓的抓法很不正规,主力极有时代特色,叫做‘首都工人民兵,那动作简直跟打个战役似的。”

工人民兵,最初是我国作为预备役部队建立的准军事部队,跟美国的国民警卫队一个性质。在特殊的时代,工人民兵很快从单一的预备役部队变成了万能胶和多面手。搞宣传,派民兵;抓特务,派民兵;来外宾,派民兵;开批斗会,派民兵;连教街道老太太认字,都用过民兵。在“文革”公检法陷入相对混乱的时期,工人民兵在北京更成了类似今天武警的角色,经常被用来应付突发事件和治安恶性事件,虽然装备和训练远不能和正规人员相比。据说,让民兵抓“老流氓”,是北京市“革委会”主任吴德的招儿。

“飞毛腿”案第一起,发生在1972年夏天。当时报到“革委会”,情况是有一案犯蒙面裸体夜入十八里店一农村民宅,强奸了一个带孩子的年轻媳妇。受害人半夜惊起,连案犯的身高体态都说不清。

不久,就发生了第二起,这次地点在靠近今天朝阳区边缘玛钢厂收费站,也是农村,案情几乎相同,唯一区别是案犯自称“老流氓”。此后,这样的案子接连发生,都是强奸,顺便盗窃,作案范围以朝阳区双桥为中心,方圆大约十里,最远的到通县、顺义等地,每一次案犯都自称“老流氓”。面对一系列恶性案件,当地治安部门束手无策,引发了极大震动,“老流氓”的称呼也不胫而走。

案子很快惊动了当时首都的一把手吴德。

因为治安一直不错,吴德听汇报,知道自己辖区竟然还有如此无法无天的人物,大为吃惊。之后就是严加部署,要求务必将其捉拿归案。吴德是在冀东军区当过政委的,指挥部队习惯了千军万马,抓“老流氓”一出动就是三百工人民兵。搁现在,要在双桥这么干,吴德同志自己可能就进去了。要知道,在北京动用三百名武装力量绝对是个大事儿。

不知道吴主任是不是按照抓鬼子特工队的法儿琢磨的,三百名民兵撒出去,在几个被认为“老流氓”可能作案的村子重点设伏。这一设伏还真准,第一天,“老流氓”就撞了网。

公安干警准备当一次“鲁智深”

说起民兵抓“老流氓”,公安干警的看法是一半佩服一半惋惜。

佩服,缘于选择设伏地点出色,应该说,对“老流氓”下一步可能在哪儿作案,当时的推测是很准确的。此时的“老流氓”还没有后来那么狡猾,工人民兵设伏的几个点,其中一个,他当晚就去作案了——说他撞网就是这么回事儿。后来警察再设伏,这小子可就没有这么痛快了。惋惜,民兵毕竟没有受过公安训练,抓捕失败。

那一次,工人民兵奉命设伏,但是中间出了一点问题。因为指挥行动的是军人出身的人,保密观念较强,按要求,第一,设伏人员不进村,在村外设伏;第二,设伏的村子里,只通知到村干部,一般老百姓并不知道民兵要在他们村儿抓“老流氓”(此后设伏,都通知到每个村民)。结果,“老流氓”到某村作案,他黄昏进村时,民兵还没到位,半夜作案,民兵在村外的野地里,仿佛给他站岗,直到他作案完毕,跑了,受害人惊魂甫定,喊叫起来,民兵们才恍然大悟村子里出事儿了。

不过,到底是准军事部队,发现出事儿了,民兵们马上打开手电筒,点亮火把,在村子四周开始追击搜捕。指挥部也立即调动其他几个村设伏的民兵跑步向该村前进,封锁其四面通道,抓捕“老流氓”。

从他作案完毕逃走到受害人喊叫,也就几分钟的时间,“老流氓”能跑多远呢?民兵们在周围的田野中开始拉网搜索。黑夜中,不断有人发现目标,但尽管调动人员围追堵截,始终没有抓到。外面抓得热火朝天,指挥部里的人员却渐渐皱起了眉,只见代表犯人的小旗一会儿插在村东,一会儿插在村西,一会儿在村南,一会儿在村北,一会儿过了河,一会儿又回到村边,范围不断扩大,甚至出现同时在两三处发现目标的情况。

指挥部明显感到已经对抓捕失去了控制,只怕今夜难有收获。不出所料,一直忙碌到天亮,一无所获。负责抓捕行动的指挥员站在村口四面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只见这个小村子四面一马平川,连个碾盘之类的藏身之处都没有,就这么个地方,几百名民兵搜了一夜,即便一只兔子也给搜出来了,可“老流氓”愣是踪影皆无。

万般无奈,民兵们只好向上报告抓捕失败,恼火的上级这才想到破案毕竟应该是公安部门的事情,于是十三处被委以重任。民兵撤离两个小时之后,十三处组长常占魁带了几名侦察员,乘一辆拉嘎69吉普车赶到了案发现场。

别说,专业人员就是不一样,到达现场仅仅几分钟,十三处就弄明白了昨夜“老流氓”的行踪。

他怎么跑出民兵们的包围的?

答案是:他根本就没跑。

受害人房后有几堆秫秸秆,侦察员们很快在那里发现了案犯曾经隐匿过的痕迹。

“飞毛腿”被捕后供述:那一次,他作案完毕刚离开现场,受害人就叫起来,周围立刻人声鼎沸,自己根本就没法跑。没法跑的情况下,此人回头就撞进了受害人家的秫秸秆堆,在里面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醒来,看看周围已经无人,还方便了一下,才悠悠然赶去上班。

民兵缺乏刑事办案经验,没有搜索现场,只是向外拉网追赶,出现了“灯下黑”的问题。令人扼腕的是,根据对案犯留下的排泄物内部温度进行测定,此人直到侦察员到达之前一个多小时,还藏在秸秆堆中!

只差了一步!

对当日情况形成报告后,这个案子正式交给十三处进行侦破。

当时十三处业务能力很强,不久就总结出了“老流氓”的作案特点:从发案情况来看,“老流氓”作案的区域主要集中于当地农村地区。当地农村的住宅大多为独门独院,彼此之间略有距离,案犯作案时有较大的空间。侦察员们还发现,当地住宅的一种建筑特点,给案犯提供了方便。当地有一习俗,房屋的窗户上半部糊纸,下半部为玻璃,村民们又都没有挂窗帘和锁门的习惯。因此,案犯很容易踩点和观察目标的活动,确认其家中有无男子。当地虽然是农村,但男性青壮年大多在京郊工厂上班,很多人需要上夜班,家中只有妇孺。案犯袭击的,主要是带孩子的单身少妇。当地人一般都住东屋,案犯从西边无人居住的房间拨开窗户进去,到灶间脱衣服,只用黑纱蒙面,进入女性住屋实施犯罪。作案时通常先把刀放在孩子脖子上,说:“我是老流氓,让我玩会儿,不然我杀了你孩子。”

此人作案颇为疯狂,有受害人一连被他侵犯三四次的情况(据说当时有位参与侦破的痕迹专家称其有“返祖现象”)。作案结束后,他退到堂屋,穿好衣物后逃离。有时,他也袭击单身女性或多名女知青宿舍等,兼盗窃财物。

然而,警察们也发现这个案子颇有令人挠头之处,那就是案犯作案的时间间隔毫无规律可言。有的时候,警方集中警力进行侦破的时候,他顶风作案,有的时候,却又长久沉寂。这和有的惯犯一段时间不作案就会难以忍受而去犯罪,或者一次犯罪后满足而较长时间不去犯罪的情况完全不同。

这小子作案怎么一点规律也没有啊?侦破经验丰富的十三处老手们,对此也感到茫然。

这个古怪的规律直到案犯被抓捕归案,才算弄清。

原来,此人作案的前提竟然是——和老婆吵架。

所谓的“老流氓”和妻子在性生活方面不太和谐,但并不是每个有这种问题的男人都会弄到要出门作案的地步。关键是每次他和妻子吵架之后,就会变得十分冲动。而他冲动的方式并不是满院子举着菜刀乱转,而是出去作案。于是,就会发生他下午和老婆吵架,晚上去作案,半夜回家老婆怒气未消,又吵起来,结果他又出去作案一次这样的事情。

对苦苦搜寻其作案规律的警察来说,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小子在挑衅专政机关。

当时“老流氓”作案,还有一个特点是经常顺手盗窃。但是,当时的农民颇为贫困,在今天的贼看来,并没有什么贵重得值得一偷的东西。“老流氓”盗窃属于不管不顾、有什么偷什么的类型,有一次竟然作案后把人家一口袋70斤大米偷走了。因为已经确定案犯每次作案都是步行,不使用交通工具。所以,扛着70斤大米能走多远?警方分析了一下,画了个三公里的圈,认为这个圈里面嫌疑人作案可能性更大。

不幸的是这个案犯的家,是在案发现场十几里外,也就是说距离超过十公里。谁会背着70斤大米走十公里呢?那还不得累死?开句玩笑说,扛70斤大米走十公里,费这个劲还不够车票钱呢。

偏偏此人就是这么干的!一是体力,一是思维,此人很是与众不同。

“老流氓”的思维与众不同,这一点让警方万分头痛。比如,十三处接手案件之后,曾提醒当地居民做好自我防范。但是,几个月下来,此人却一直没有作案(这段时间他家庭和睦,没有吵架)。老百姓毕竟不是军队,还要过生活,略一放松,他又来了。再比如,他到某村作案,警察随即赶到,调查案情,查看线索,分析下一次他可能到哪里。不料警察刚走没两天,他又来到了上次作案的这个村子,袭击的还是同一个受害人。警察们再来,这次分析,感觉这小子胆子太大了,竟然敢于回头,所以,必须对以前受害的人员加强保护。

的确,强奸案敢吃回头草的太少了。可是,他竟然敢!结果,警察们还在忙着查找所有以前受害人地址的时候,又有报案的来了——还是同一个受害者,他第三回又去了。

这件事把警察们气得暴跳如雷:我们刚走啊,他还敢去第三回?!这也让警察们对受害者感到极大的歉意,真有一种“老百姓养你是干什么吃的”的慨叹。

就在这时候,发生了一起特别的案件:某村一个妇女主任遭到“老流氓”的袭击,但是在他进门的一瞬间,她发觉惊起,并果断把门推上顶死,结果“老流氓”作案未遂。这也是警方记载中他第一次作案未遂。

警方当即上门调查。这个妇女主任的家所住的地方与其他邻居间隔较远,丈夫上夜班,罪犯从房屋一侧拨窗而入,在乡下堂屋常用的大灶旁脱了衣服,而后试图进入卧室作案。一切都和“老流氓”作案的手段符合。被挡在门外之后,他试图从窗户进入,再次被挡住,于是站在窗外,用言语调戏,并声称这次不成,自己还要再来。尽管是当妇女主任的,但受害人也被吓到几乎精神崩溃。

调查完之后,警察们开了一个会。会上有人提出一个看法,认为“老流氓”说还要来,并不是说说而已,他很可能真的会再来。考虑到案犯猖狂的作案习惯,这个看法受到了常占魁组长的支持。于是,警察们决定,就在这个妇女主任家里设下埋伏,守株待兔。

《水浒传》中有一节“小霸王大闹桃花庄”,山大王周通要强娶桃花庄老庄主的女儿,花和尚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结果,喜滋滋入洞房的周通被藏在里面的鲁智深痛打一顿,几乎丧命。这次,公安干警们准备当一次鲁智深。

问题是,那个妇女主任已经被吓到几乎崩溃,无论如何不肯在这里再呆下去,一个劲儿要回娘家,更不要说配合破案了。但是,从以前的作案规律看,案犯作案前,对目标周围的情况都要进行仔细的观察,直到确认安全才出手。假如没有目标,设伏根本就没有意义。

常占魁有的是办法,他让一名相貌清秀的侦察员冒充这个妇女主任。这个侦察员穿上和妇女主任相同的服装,预先藏在村外的树林里。妇女主任假作出村抱柴禾,回来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掉包。这名侦察员甚是机警,装得天衣无缝。事后审问“老流氓”时,他表示当天几次窥视,都没有看出破绽。

深夜,村庄已经进入睡梦之中,妇女主任家也熄了灯,看来一切如常。实际上,那名侦察员就提着枪等候在屋中,而常占魁等人,也在村子的各个角落埋伏了下来。就在午夜刚过的时候,老侦察员常占魁凭借一双夜眼忽然发现,村外一个土坡的后面,慢慢地冒出一个人来,借着地形地物开始向村边移动……

警方第一次和“老流氓”发生了接触。

那个黑影且藏且进,离村子越来越近,在村外的一座谷草垛后面停了下来,显然是在进行最后一次观察。观察的结果,看来让他十分满意,他跃出谷草垛,直奔妇女主任家。

只要再有一两分钟,就可以收网了!但是,就在此时,一个意外的情况发生了——那个黑影突然停步,愣愣地看了妇女主任家一会儿,好像在琢磨什么。常占魁的心往下一沉,他的直觉告诉他,一定有什么事情不对了。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个黑影忽然掉头,飞奔而去。常占魁立即发出行动信号,警察们打开手电,一边呼喝一边开始追击。“肯定抓不到了”,参加过此案侦破的警员回忆,“距离太远,那小子跑得跟一道轻烟似的,而且周围还有雾”。

果然,追踪一个小时,那个黑影还是悄然消失在了周围的田野中。气急了的常占魁回头下令严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是什么惊动了那小子。

检查的结果,竟然是那位冒充妇女主任的侦察员暴露了目标。这位侦察员擒拿技术好,扮相好,装什么像什么,曾经在多起案件的侦破中发挥重大作用,在队里可算一宝,这次埋伏也一直中规中矩。但是,她有个要命的毛病使整个埋伏功亏一篑——这个相貌清秀的侦查员在烟瘾问题上却极为“爷们”。所以,在屋内蹲守到半夜,实在扛不住烟瘾,终于抱着侥幸心理抽出一根烟,悄悄地吸了两口。而那个案犯,恰好在此时摸了过来。发现有人在屋里抽烟,案犯当时就觉得不对。那年头当地女的吸烟极少,妇女主任平时也不抽烟。那,这屋里怎么出来烟头的火光了?

不对,是警察!想到这一点,他掉头就跑,仗着熟悉地形,竟然真的被他在千钧一发之际逃了出去。

无奈之下,警方采取了最“笨”但是也最考验双方耐心的做法——蹲守。

为了抓捕“老流氓”,公安干警在十八里店周围布设数十个不断变换的蹲守点,以大海捞针的方式,继续艰难地侦破。

“笨办法”确实生效了。就在蹲守行动开始不久,侦查员肖毓敏近距离和“老流氓”狭路相逢。那也是一个深夜,蹲守的肖毓敏在田间发现一个背着大包、匆匆而过的人影,当即喝问盘查,对方扔下包就跑。双方距离不到十米,肖毓敏是装甲兵出身,胆大勇猛,试图将其生擒,一边喝令其站住,一边紧紧追赶。但赶了一阵,双方却是越来越远——这里是一片收割过的稻子地,田埂、稻茬,障碍物极多,百米能进11秒的肖毓敏硬是跑不起来。而对方却如一个鬼魂一样健步如飞!眼看追不上,拔枪要打的肖毓敏一脚踩进了一个田鼠洞,足踝当即脱臼,剧痛使他的射击失去了准头,目标再次消失在黑夜里。

经查,被遗弃的背包中,正是一名被害者家中失窃的物品。

此后,警察和目标先后遭遇过三四次,每次他都逃之夭夭。消息传出,老百姓给“老流氓”又起了一个外号,叫作“飞毛腿”。

老孙回忆当时的双桥地区与今天大不相同。当时只有一条到通县的312路公共汽车线路经过此地,周围甚是荒凉。但荒凉也有荒凉的好处,那就是老百姓的宅基地普遍比较大,虽然穷,倒住得宽敞。“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这种分散的居住环境也给“飞毛腿”提供了作案的便利条件。因为当地稻田很多,湿度大,逢到春秋时节,夜间和清晨经常起雾。老孙第一次到现场,是在1974年4月,一辆拉嘎69车居然开不到双桥,因为周围都是雾,司机根本看不到前面的路。当地水田旱田间杂,稻田田埂密布,隔不远就有麦秸垛或者柴禾堆,不时有灌渠散布其间。当时使用农药还不多,分割田亩的土埂上长着桑树灌木,老孙他们潜伏蹲守的时候,经常可以看见泥鳅螃蟹水蛇田鼠,这中间就有不少让侦察员们恨之入骨的打洞高手。

德国黑背被“飞毛腿”吓哭了

侦破“飞毛腿”案动用警犬,在当时北京的刑事案件侦破中也算个新鲜的事情。在砸烂公检法的时期,中国的警犬事业出现了大规模的倒退。几次抓捕“飞毛腿”不成,十三处发出请求,要求抽调警犬助战。正想找机会露一手,重振“狗”名的警犬队当然大力协助。人家警犬队的领导很傲气,说什么“飞毛腿”,只要他作案啊,我们的狗就能把他找着,只要能碰上他啊,我们的狗就能把他追上。警员们颇有人不如狗的惭愧。

警犬队参战之后,很快出现战机,就在肖毓敏受伤后不久,“飞毛腿”再次与警方的蹲守人员遭遇,而这支队伍恰好带着两条警犬!

双方在接近中,“飞毛腿”发现警方人员,故伎重演,向田野中奔逃。喝止无效,驯犬员随即放警犬追捕。只见一团黑影在前,两团灰影在后,伴随着声声狗吠消失在浓雾之中。驯犬员自信地说道:“等着吧,一条就够要他命,两条都上,准能抓回来!”警员们也很有信心地跟着追了过去。

就在这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警犬投入追击,警方人员抱了很大希望。但是,就在警方人员跟着警犬追上去的时候,两头警犬却耷拉着耳朵跑了回来。

没追上?警察们面面相觑。驯犬员愣了半晌,忽然冒出一句:他娘的,不会是他把狗都给跑赢了吧!这句话不胫而走,后来人们一提起“老流氓”就是“那小子是把狗都跑赢了的‘飞毛腿”。

警犬队的领导也很恼火,听了汇报一咬牙,说好一个“飞毛腿”啊,老子不过了,来人,把“黑背”给他们带去!黑背,是德国阿尔萨斯狼犬的绰号,这种狗易于训练,服从命令,忠诚勇敢,最出色的是不惧枪声,被称作当时世界最好的警犬品种。重新组建之后,我国警犬部队一直存在改良犬种的必要,虽说当时讲究不能崇洋媚外,但警犬这一块儿,德国黑背的大名还是让北京警方垂涎三尺。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虽然德国分成东德和西德两个国家,而且彼此针锋相对,但都和中国有着不错的关系。于是,北京警方特别调出有限的外汇,从西德进口了一对纯种的黑背。负责黑背的饲养员姓张,业务很熟,而且人特别勤勉老实,在队里队外极有人缘。这老张对两条黑背之好,人家说跟对他儿子似的。现在,还没留种呢就让上阵,老张舍不得,思前想后,把母狗妞妞留下,带上了公狗大黑。

带上大黑蹲守以后不久,公安人员又接到一起报案,老张带着大黑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嗅过案犯留下的残留物以后,老张一声令下,大黑如同箭一般就冲了出去。看到大黑的速度远胜前面来的那两条狗,有的公安人员甚至鼓起掌来。只有老张有点儿踌躇。因为他觉得今天大黑的反应有点儿不对——一闻“飞毛腿”的味道,大黑脖子下面的毛整个都乍起来了,那是黑背极惊恐的时候才会发生的事情。但是,黑背到底是一种非常有服从性的狗,无论怎样惊恐,主人一声令下,依然出击。

“到底对方是何等凶残的罪犯啊,能把我的大黑吓成这样?”老张心里嘀咕,但还没法跟人说——就他一人是警犬队的,说了,别人也不懂啊。

后来,老张看录像,看到藏獒斗老虎的时候,恍然大悟:大黑的反应,就跟藏獒觉察到了老虎的时候一样啊,这案犯对大黑来说就似老虎!但大黑不愧是一条好警犬,即便对着老虎一样的对手,依然勇猛出击。警察们跟着大黑追击,追了很久以后,疲惫的大黑从雾中重新出现,毫发无伤,嘴里还叼着什么东西。

叼的是什么?

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手套。后来经过痕迹比对,这正是“飞毛腿”作案撬窗时戴的手套。大黑和罪犯已经交过手了!激动的警员们围着手套大叫有进展。老张示意大黑再追。

不可思议的事情再次发生。世界最优秀警犬中的佼佼者大黑,死活不肯再追。气极了的老张甚至破天荒地对大黑动了拳脚,但那狗就是打死也不肯追。老张还要打,让当时在现场的老孙拉住了。老孙回忆说,我从来没想到狗也会哭,这回我可见着了,那样子太可怜、太惨了。那狗被打得流眼泪,也不肯去追,它肯定是有理由的。可惜的是狗不会开口……

会不会是杀狗的人做的案子?事后,警方对周围凡是跟狗有关的职业的人员过了一遍筛子,别管是杀狗的,还是养狗的,还是狗肉厨子,但无一与本案有关。

这个判断,其实只和事实差了一点点。这时候,后续的侦察员,指挥部的人也都赶到了。追击无望,一方面赶紧把手套送检,希望能找到蛛丝马迹;另一方面现场总结一下,看下一步怎么追。侦察员向指挥部的人汇报今天的案情。听到出事村庄的名字,一旁的一名技术员忽然忍不住问了一句:“是哪个村谁家出事儿了?”

“村北,有个知青点,五个女知青,全都……”

刚听到这儿,那个技术员一屁股就坐地下了,双手抱头,怎么拉也拉不起来。半天,他才很艰难地吐出一句来:“我妹妹,就在那个知青点。”

警犬追踪失败后,北京市公安局以侦破重大案件著称的大将张良基挂帅,加强对十八里店“飞毛腿”一案的侦查力度。这一阶段,此案每天动用的警力平均在40~50人,主要放在蹲守上。

如果说干警们破案不用心,那是昧良心的话。可是,案犯飘忽不定的行踪,依然让大家无可奈何。

案犯作案密度下降,但蹲守还得继续。

老孙讲过当时蹲守的工作是怎样做的。第一天到队里,布置任务就是蹲守。来了,什么也不说,发件大衣,去双桥。夜里,撂着的稻子堆,布置好了,蹲守。白天是看卷宗,排查,四十多大本,能看死人。也有巡逻,老孙和杨保国他们,四个人一组,每天从双桥牛奶场,步行去通县,每人一支枪,村外转。当时三环路很窄,只有两条车线,晚上十点去,早上撤哨……

无论寒暑,这样的日子老孙过了三年半。

蹲守的时候,老孙总是选一个几条田埂汇合的地方,找个稻草堆或者秫秸秆捆子钻进去躲着。周围几块水田,多冷的天,他都会先下去摸摸,大致弄明白道路。而且,他这一组四个人,老是布成一个菱形,把大道放在菱形的中央。那年头夜里行人少,除了固定的几个因为工作往返的人,多一个就是嫌疑人!

功夫不负苦心人,别看老孙这使的像是笨办法,却终于有了成效。一个初秋的深夜,老孙刚舔了口辣椒,忽然隐约听到大路上有动静。老孙循着声音悄悄从稻草堆中拨开一线空隙,眯缝起眼睛往外看——这正是“飞毛腿”经常出来作案的时间。巧得很,他一张望,正看见一个影子沿大道而来,虽然有雾看不大真切,但可以肯定不是自己人。近了,影影绰绰能看出是个男的,腿脚灵便,但步态鬼祟,尽量把自己缩成一团,似乎不想被别人发现。

凭借多年公安工作的经验,一看此人就不正常,肯定是“有事”的人。

眼看对方到离自己不到十米的距离了,老孙猛地一挑面前的稻草,大喝道:“站住!警察!什么人?”只见对方全身一震,根本不答话,掉头趟着稻田就跑。老孙跟上去就追。虽然预先摸过道路,老孙还是被他甩了下来。“站住!再不站住开枪了!”老孙“哗啦”一声拉开保险,对着天空开了一枪。

站住了?没有,跑得更快了,这小子在稻田里居然跑得飞快。不过,一看他跑的方向,老孙就乐了:这小子正对着赵保国的方向去了,而且雾中已经可以看到赵保国的影子从对面出现!

赵保国可是擒拿科的一把好手。与此同时,另外两名侦察员也从两边的田埂出现了,正把这个黑影围在中间,形成包围之势,两人都提着枪,大家的心里很明白:第一,看赵保国能不能活捉他;第二,捉不住就朝他腿上打;第三,要跑得太快,那就只能往死里楔了——打死也不能让他再祸害人。

赵保国三步并作两步贴上去,一个手刀切在那影子的颈动脉上,对手顿时瘫软在地。按住一看,30来岁(推测嫌疑犯是25~45岁),身材不高但是肌肉发达,说话是当地口音,在他经过的地方还扔了一个大帆布包,显然是赃物。一切都和假想的嫌疑犯十分接近。

漂亮!铐上狼牙铐,喜气洋洋的侦察员们拖着死狗一样的嫌疑人,马上呼叫指挥部。30分钟以后,喜气洋洋化作了怒气冲冲。经过审问查明,被抓的原来是个偷青的农民,因为也是当地人,熟悉地形,所以跑起来也……

抓,是没有抓错,但和原来的心理预期相差太远了。类似的事情,在抓捕十八里店“飞毛腿”的过程中还发生过好几次。有一回,一个供销社刚被盗15分钟,案犯就被抓获归案。几十名侦察员日以继夜地巡逻蹲守,朝阳、通县交界地带的治安为之一变,连偷看女厕所的都没了。除了“老流氓”依然如同梦魇一样不时出现。但是,别忘了这帮侦察员蹲守是为了什么,从全市抽调精兵强将,可不是为了抓偷看女厕所的变态老头来的。所以,供销社给公安局送来“破案如神”、“神兵天降”的锦旗,警察同志们却讪讪的,很提不起精神来,也就容易理解了。

“疑阵”让老、小神仙也无奈

这中间,张良基等指挥员想到了一个人——中国步法追踪术的创始人马玉林。马玉林是中国公安界科学侦破的先驱。因为创立了实用的足迹分析技术,他可以通过脚印科学地判断嫌疑人的年龄、身高、体重、性别等,多次据此破获重大案件。在公安界内部人送一外号“马神仙”。

张良基认为,“飞毛腿”虽然跑得快,到底不是鸟。只要他着地,就得有脚印。有脚印,马神仙就有下手的机会。侦破“飞毛腿”一案的时候,马神仙年事已高,足迹跟踪的工作,交给了马神仙的弟子孙忠升。孙忠升深得马神仙的真传,屡破奇案,他给侦察员们讲述的案例和分析方法令人大开眼界。孙忠升的现场表演更加精彩,例如,军人、农民、司机脚落地的时候,足迹重心的部位明显不同。所以,让侦察员们随意收集来脚印,孙从足迹中不同部位的深浅,竟然可以判断出嫌疑人的职业来。这一套技术,让侦察员们十分佩服,直呼孙忠升为“小神仙”。孙忠升的到来,为案件的侦破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值得一提的是,孙忠升的爱人李松枝也是警察,是北京市公安系统的打扒模范。问题是,由于知道警方在抓他,“飞毛腿”作案后,很注意清理痕迹。此前“飞毛腿”活动的地方,不是在水田里,就是在柏油路上,始终不能取得其清晰的足迹。

功夫不负苦心人,机会终于来了。孙忠升加入案件侦破之后,1976年冬天的一个深夜,蹲守的肖伟民小组和“飞毛腿”对上了头。

据老孙回忆,肖伟民报告和“飞毛腿”的遭遇是在半夜两三点钟,双方打了对头以后,老奸巨猾的“飞毛腿”掉头就跑。警方喊话无效后发现对方正在逃跑,于是开始追赶,因为天色太黑,而且地形复杂,这次追击又以失败告终。

由于时在隆冬,地面坚硬,对案犯的追踪十分困难。但是,天亮以后,肖伟民带着两个队员,根据案犯留下的细微痕迹,耐心地寻踪追迹,还是准确地跟出了两公里之远,到达了双桥火车站东300米,一个叫做显宁侯村的小村子旁边。追在这里,肖伟民忽然笑了。几天以前下了一场雪,由于风向的原因,显宁侯村周围有些地方积雪仍未融化,还有一到两厘米厚的残雪。在积雪上,赫然出现了案犯的足迹!

“叫小神仙来。”肖伟民一面小心地把这些足迹保护起来,一面有些得意地呼叫指挥部。“小神仙”孙忠升立即赶到,对案犯的足迹开始进行分析。意料不到的结果出现了:此人,从步幅看,身高应该在一米五零到一米九零之间——这就完全没有了参照价值,要知道平时孙忠升判断一个人的身高,最多只有两公分的差异;此人,从步法的深度看,应该是一个肉球一样的胖子,但这与受害者形容的嫌疑人完全对不上号,肖伟民等侦察员更是完全不同意:“要是个大胖子,我们早就追上他了。”

其足迹的重心也忽前忽后,奇特无比。平时做分析头头是道的小神仙,这回却完完全全地被难住了。不过,他还是把此人的行动路线分析出来了:此人到达显宁侯村后,曾经绕着一家村民的院子转圈奔跑,把脚印踏得凌乱异常。这个类似死循环的怪圈让孙忠升费了很大力气,才发现一条极不显眼的足迹,直奔双桥火车站隧洞而去,最终消失在煤矸石铺成的路基上。

马忠升推测,案犯是为了扰乱警方的跟踪,对足迹进行了伪装。有些无奈的小神仙把足迹的样本拍摄下来,寄给了马神仙。后来,马神仙回了信,他对这些足迹的分析表明,案犯确实对足迹进行了伪装,在那些绕着村民房子转圈的脚印中,有正着走但是在蹦跳的,有倒着走的,还有把脚立在鞋子里斜着走的。由于跳着走,他的步幅变得极不稳定,由于倒着走,他的步伐重心发生了颠倒。甚至,案犯在逃走途中,还背有重物,造成对其体重判断的困难。

难道,这小子是一个对公安侦察十分熟悉的家伙,竟然懂得故布疑阵来干扰我们对步法的调查,而且在后有追兵的情况下居然敢绕着人家村民的房子转圈跑,此人的胆量实在够大。事后,警察们才明白,这只是因为他们和案犯的思维方法从来不同而已。

警方高看了这个“飞毛腿”。他绕着这个房子布下疑阵,只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脚下居然有积雪,他又蹦又跳只为了把脚印踏乱,不断改变重心是怕房子里的人看到自己,背负重物只因为那房子附近有他抢劫来的东西,他要转移免得被警察看到。倒穿鞋子确有误导警方之意,但绕着那所房子转圈,却完全是因为另一个原因:他担心自己家门前雪地上的足迹,会把警察引来。

警方没有注意到,显宁侯村被“飞毛腿”绕着转圈的这所房子里,住的是一个兽医。

在今天双井桥向南不远,河的东边原来有个兽医站(现在拆了),岁数大的人多半还记得这个地方。甚至有人会告诉你那个兽医站有两个兽医:一个老得不能再老,另一个姓李的其貌不扬。

这个姓李的兽医,就住在显宁侯村的这所房子里。

1973年,兽医李宝城曾经被列为十八里店“飞毛腿”一案中的嫌疑人,但因住宅距离发案地点太远而未被重视。未能进一步对其进行调查还有一个原因:调查期间,公安干警曾让多名受害人听过嫌疑人的录音,无人对李宝城的录音有异常反应。

如果警察中有熟悉兽医工作的,知道有的兽医会控制喉部肌肉模仿动物叫声来获得治疗中的“沟通”,可能会对李宝城多加注意。但是,由于没有受害者能够辨出李宝城的声音,对他的嫌疑未能得到升格。当时周围的嫌疑人太多了,个个监控是控制不过来的。然而,案件破获之后证实,这个李宝城,正是那个困扰了京城捕头十年之久的十八里店“飞毛腿”、“双桥老流氓”。

李宝城,1944年出生,显宁侯村人,平时被评价“工作认真,为人热心”。他的妻子是河北香河县人,经常上夜班,导致二人性生活不和谐。同时,也正是因为妻子经常上夜班,给李宝城提供了极好的作案条件。李宝城归案后,他的妻子大为惊讶,公安人员认为她的惊讶如果是演戏,那都可以拿百花奖了。

因为是兽医,李经常要走村串乡,到农民的田地里为牲畜作检查。所以,他熟悉当地几乎所有荒僻小路和水旱田中的通道,也对各乡各村受害对象的家庭情况了如指掌。此外,他在兽医站要为各村农民的牲畜提供治疗,闲谈中农民们常常露出“警察到我们村抓‘飞毛腿了”之类的消息,加上李宝城有心套话,往往不经意间他已经掌握了警方的布防情况。这些,都给李宝城十年不能归案打下了伏笔。

有意思的是,李宝城这个兽医,却并不给狗看病。那怎么连黑背都那么怕他呢?这也是开始警方不理解的地方。直到审讯中了解了一些兽医的知识,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怪事。原来,兽医这一行,狗和马用的主要药物都是一样的。虽然李宝城身上的味道人闻不出来,但狗能分辨出来。狗和小孩儿一样,都不愿意和穿白大褂、打针吃药这类人和事情打交道。运动期间,狗要有个啥毛病的,治起来普遍简单粗暴。所以一闻李宝城身上这味儿,那狗的毛马上就立起来了。

李宝城开始对警犬也颇为忌惮,后来发现狗一见他就哆嗦。毕竟是干过多年兽医的,他马上就明白了自己对狗的威慑,顿时胆壮起来。

让“小神仙”犯晕那事儿,原来是这样的:李宝城和警方遭遇后狼狈而逃,眼看跑到家门口了,忽然发现周围还有尚未融化的积雪,上面清晰地印着自己的脚印,“天,我这不是把警察带到家里来了?!”慌乱中的李宝城绕着屋子飞奔,并跳着把自己的脚印踩得纷乱,希望能混淆警方的视线。他还把门口放置的偷来的粮食口袋背上,通过双桥火车站旁的涵洞藏到附近的田野里。然后……然后天就快亮了,他也不回家了,直接去兽医站上班,警方自然没能找到他回家的脚印。

胆大、敏捷、熟悉当地情况,习惯作伪装,而且从来没有和监狱打过交道,思路上毫无和惯犯一致的地方,让李宝城一次次逃脱了警方的陷阱。

冬去春来,虽然下了不少功夫,十八里店“飞毛腿”依然毫无踪影,给处理这个案子的干警带来了极大的苦恼。80年代前后,重大案件少了,十三处分家,张良基有了新的工作,但是对十八里店“飞毛腿”耿耿于怀的他愣是立了军令状,把这案子带着走,可见跟这个案子使了多大的别扭劲儿。

十八里店“飞毛腿”成了北京警察的麦城。老孙说,当时做了一件很繁琐枯燥的事情,后来证明这是警方对破获该案的最大贡献:警方根据案犯的犯罪特点、遗留痕迹和作案目标,把三百多起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案件归纳到了一起,设立成一个卷宗。按照警方的结论,这些案子,都应该是一个人所为,所以,一破皆破。

话说,1979年以后,“老流氓”沉寂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警察们见面谈起,都有一个不好的推测:这老小子恐怕是年龄大了,干不动了,闹不好,真会让他这一辈子逍遥法外。这说着说着,老孙可是没有想到,一个意料不到的机会,像一块砖头一样,“哐当”一下砸到了他的脑袋上。老孙说邪了,这案子破的,竟然是因为公安局要整党……

一万米智擒“飞毛腿”

“飞毛腿”被抓的经过十分传奇。话说北京通县梨园有一个退伍军人,那天家里没盐了,去供销社买盐。想当年,供销社就是一个社区的经济中心。百货商店不能到处都开,每个社区里头总得有一个买东西的地方吧,这就是代销店。它不但卖东西、订奶订报、居委会发通知,甚至法院枪毙人贴布告,都由供销社办。这种商店没有竞争对手,也无须打广告,所以连个名都不需要。

退伍军人是上午去供销社的,这时候人都上班去了,那里比较冷清。走到供销社门口,正看见里面出来一个人,见了他神色一滞,停了一下又往前走。退伍军人有点儿好奇,对这个人看了一眼,那人也回了一眼,两人擦肩而过。刚要进门,忽见供销社的女营业员从门里探出头来,看到退伍军人,马上大声喊:“他抢我钱!”

抢劫啊!退伍军人回头一看,刚才那人已经跟兔子一样跑了起来。

退伍是退伍了,部队受的教育可没搁下,这退伍军人一转身,一边喊“抓住他”,一边就追了出去。这边他追出去,那边女营业员扯开嗓子叫起来:“快来人啊,抓小偷啊!”听到喊声,周围的路人也都注意到了这两个一追一跑的人。当时虽然没有什么见义勇为奖励,但碰上抓小偷,普遍十分踊跃——中国人喜欢凑热闹,当时小偷少,大伙儿看着新鲜。转眼间,就有四五个人加入了追赶的行列,有人还抓了铁锨棍子,一边追一边喊:“抓小偷啊!”

这一喊不要紧,前面那人立即加速。

退伍军人一边追一边暗挑大指:行啊,这速度,侦察兵的水平啊!

附近是个居民点,有些下夜班的工人正好回来,一看这个情形,也纷纷边喊边跟了上来,一时竟然凑了百十来人。一个跑,百十来人在后面追,场面堪称壮观。这一场大赛跑,几十年后老孙提起来还津津乐道,印象极为深刻。

追的人一边追一边喊:“抓小偷!”“站住!”“狗X的还跑!”……眼看追出去五六百米,可能是嫌喊的话太单调,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抓流氓啊!”前面那主儿“噌”地一下,跟踩了油门似的,跑得更快了!

退伍军人看得咋舌,也顾不上细琢磨,只能继续跟着追吧。跑的那个蹿小道、跳矮墙、进树林,哪儿难走往哪儿走。这退伍军人也是本地人,寸步不让。可是,跑了有两三千米,退伍军人忽然觉得自己这边喊声弱了。回头一看:好么,刚才那一百多人,稀稀拉拉地在后面拖着,拉长了足有一里多地,自己身后也就剩下四五个年轻后生,跑得呼哧带喘,也都顾不上喊了。

又追出去两三千米,那小子连减速都没有。退伍军人再一回头:这回身后一个人也没有了。全让那小子给跑趴下了!其实,路上不断有人听见“抓小偷”的喊声,加入进来,但都跑不过这小子的两条“飞毛腿”。这退伍军人一琢磨,说不行啊,就剩我一个了,这么追上去,他要是有刀呢?我不是要吃亏?当过兵的一般反应都不慢。想到这儿,退伍军人慢慢收住脚步,开始左右踅摸:好,旁边有个石头矮墙,退伍军人跑过去,从墙头上卸下一块大砖头来。回头一看,周围一马平川,那小子还没跑太远。“你给我站住!”退伍军人一边喊,一边举着这块砖头追上去了。这一追,就追到了一万多米。退伍军人心中佩服,说这小子别是练过吧,跑一万多米全程冲刺啊!

那小子终于跑不动了,回身摆个架子,好像要鱼死网破。退伍军人上去,一砖,就把那小子拍那儿了。

……

然后,退伍军人就在那儿喘,喘了半天以后追兵跟上来,一通拳打脚踢之后,这小子就被当作抢劫犯“扭送当地公安机关”了。还真不错,居然有二三十人是从梨园一直跟着追过来的。有个小伙子说了:“我就不信了,他还能跑到顺义去?!”

到了当地公安机关一说,人家讲这个案子我们处理不了。

“为什么,他抢钱了啊,你们怎么处理不了?”

“他在北京抢的钱,我们得跟北京警方联系,让他们处理。”

“嗯?同志,这是哪儿啊?”

“三河,同志,俺们这儿是河北,三河县,我的同志……”

……

说到这儿,不用多讲,这个被一砖拍倒的,就是北京警方十年追捕的十八里店“飞毛腿”——李宝城!全程冲刺一万米,“飞毛腿”果然名不虚传。李宝城当即被移交北京市公安机关。

然而,李宝城虽然被抓,而且是因为抢劫被抓的,所以并没受到太大重视。李宝城进供销社,连刀都没带,就是拿块黑布把脸蒙上,手照着柜台上一拍,喝一声:“老子缺钱花了,给我拿两百块烟钱出来!”他是抢劫,不是持械抢劫,情节并不太严重。

不过,对李宝城来说,随后的事情很古怪。被河北的警察交给北京警察,一扔,搁拘留所里就没人理他了。每天是咸菜窝头,窝头咸菜……一直吃了20多天咸菜窝头,终于把李宝城吃毛了。跟专政机关打了多年的交道,李宝城在法律方面的知识比大学生还丰富。按照他自己的记忆,这公安局抓了人,怎么也得在15天之内审问,哪儿有一扔20多天不理我的,这不正常啊!

李宝城理解得不错,对这种情节不重,过程清楚的犯罪行为,既不需要取证,也不需要调查,公安机关把他一扔20多天不理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发生了这样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情,李宝城的弱点就暴露了——他没让公安机关抓进去过。这就意味着他对抗审讯无论在技巧还是在精神上都有不足之处,只能凭本能和警方积累上百年的审讯经验对抗。结果,20多天不审不问,让李宝城渐渐陷入了抓狂的境地。他开始怀疑:是不是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我的事儿啊,要不怎么连问都不问我呢?

不断受到煎熬的李宝城终于出了昏招:为了换得警察叔叔早日提审,他主动供认了自己曾经在两年前作过的一起盗窃案。结果,过了三天,终于有人审他了。审他的是老孙和另一个刑警,俩人来的时候,还真没把这案子当回事儿。没当回事儿怎么把人搁那儿20多天不理啊?原因很简单,公安机关当时接到上级命令要整党。这整党是政治任务,全局上下忙得晕头转向,工作中不由自主地出了纰漏:李宝城这案子被归错了档,造成20多天后才发现此人居然没审。

无心插柳,阴差阳错啊!

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案子是河北警察交过来的,案卷主要内容都是李宝城对抢供销社的细节描述,记录了抓住他的“革命群众”姓甚名谁,家住哪里,因为不是自己抓的人,印象不深刻,也就没怎么提他那个万米大赛跑。

河北警察对双桥“老流氓”没概念,只是惊讶于这人比较能跑而已。假如是北京的警察,一听说追出一万多米才抓住他,马上就会跟十八里店“飞毛腿”联系起来。所以,老孙他们审李宝城,是后来才知道那个大赛跑的事,他们重点还是问抢供销社的事儿。李宝城也好像觉出来警察审他并不像审“老流氓”,于是一口咬定自己当时是喝多了,不知道干了什么。这种小伎俩倒瞒不了老孙他们,听这小子不说实话,两个警察就开始跟他泡蘑菇。审着审着,老孙的搭档忽然看到这小子还交待了一件盗窃案:这盗窃案偷的是财务室,金额一千多,在当时算比较大的案子了,于是一五一十和李宝城核对起来。

估计这时候李宝城已经开始咧嘴:早知道这样,自己供这个案子干吗啊?现在也没办法了,只好实话实说吧。说着说着,正记录的老孙脑子里灵光一闪:嗯?这个案子怎么有点儿熟呢?他停下笔想了想,忽然想起什么来了。老孙不动声色地挪了挪位置,胳膊肘一撞他那搭档,小声问了一句:“哎,这个,不是‘飞毛腿那卷里头的案子吗?”那位正听李宝城白话呢,听了这话一愣,低头去看案卷,脸上猛然一抽。“靠,不会是天上掉馅饼砸我们俩脑袋上了吧?”

敢情这位对这案子也有点儿印象。但是,案卷不在手边,吃不太准。俩人过去,把李宝城拨拉过来一看,又犹豫了。为什么呢?

对十八里店“飞毛腿”,警察多次遭遇都在深夜,看不清情况,所以说不准他的个头。而受害者普遍反映此人是一彪形大汉,完全无法抵抗。现在看看这李宝城:形貌猥琐,土里土气,最要命的个头才一米六几——这小个儿,能涮肖毓敏……像吗?

事后才想明白,大多受害者的描述是为了表达自己确实无法反抗,往往夸张到离题万里。俩人交换了一下眼色,那哥们儿冲外边一努嘴儿,低声说:“我跟他聊着,你给良基打个电话。”

随后的事儿呢……用老孙自己的话说这次审讯是这样的:“那天下午,上边说通县抓了几个流氓,案卷放错了,该审该放的得快定。我们赶紧就去了。到了县局,两点吃饭,三点审人,第一个打架伤人,放了。第二个,进入一个小卖部,抢劫。案子本身没什么,中间发现不对了,一个电话给良基打过去,没半个钟头,七处来了十几辆车,张良基亲自带队,跟打狼似的就来了,当场就钉了死铐!”

三百多个案子,都归纳出来了,一个人干的,他供的正是其中之一,不是他是谁?一看这个架势,李宝城两眼一翻白就过去了——他再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那就不是十八里店“飞毛腿”。

李宝城被抓后很配合,问哪个案子说哪个,看来,是早有思想准备。这小子是想明白了,到这个时候,干脆利落的,少给别人找麻烦,也就是少给自己找麻烦。就冲他作这些案子把警察们折腾的,想生吃了他的心都有。

刚把他铐起来的时候,老孙还有点儿犹豫,说不会归纳错了吧?等后来一了解情况,说抓他的时候追了一万多米,嘿,就是他!最后算起来,一共三百八十起案子。半年以后,李宝城被执行死刑。因为老孙的灵机一动,他在此案中荣获三等功一次。不过,说起这个三等功来,老孙自己并不是特别高兴。问其原因:第一是这案子投入太大,却并不很成功;第二呢……“当时没反应过来,反应过来我先给他一大耳贴子,犯纪律我也认了!”老孙对这事儿一直耿耿于怀。

其实,我觉得他倒是没必要这样想,无论如何,十八里店“飞毛腿”和双桥“老流氓”的影子,终于从京东大地上彻底地消失了。

〔本刊责任编辑 柳婷婷〕

〔原载 金城出版社《京城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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