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吕传进 王 勇
缙云县积极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吕传进 王 勇
缙云县地处浙南山区,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只有0.68亩,土地后备资源匮乏。近年来,缙云县不断深化县情认识,立足科学发展,围绕“富民强县、创业创新”发展战略,以开展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为载体,充分发挥国土资源调控作用,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努力破解用地“两难”,走出了一条具有缙云特色的节约集约用地新路子。
工业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比重大,其利用是否节约集约直接影响到整个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针对该情况,缙云县在工业用地上逐步建立完善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实行招拍挂出让。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50号)精神,进一步推进该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本县实际,制订出台了《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实施意见》(缙政发〔2007〕9号),该《实施意见》明确了严格工业用地供应政策,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规范工业用地出让程序,增加工业用地出让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使工业用地供地方式实现根本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