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晓凡
(1.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2.河北渤海明达律师事务所,河北 秦皇岛 066004)
任务驱动式教学在高职《环境法学》课程中的应用
曹晓凡1,2
(1.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2.河北渤海明达律师事务所,河北 秦皇岛 066004)
在任务驱动教学法下,在自主学习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是重点,进行学习效果评价、形成反馈信息是总结提高阶段,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统筹安排,合理兼顾。《环境法学》课程教学活动中合理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不仅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老师为主导的现代教育思想,而且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为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任务驱动;教学;环境法;应用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是我国最早开展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环境法学》作为河北省省级精品课程是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环境管理、环境监察、环境法学、法律事务、环境监测等专业的主干课程。本课程选用了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环境法与环境执法》作为教材,教学参考书为《环境保护执法手册》、《环境案例选编》和《环境法实务》等[1~3]。
本课程的培养目标是让学习者掌握环境法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熟悉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法律,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该课程内容丰富,包括环境法概述、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环境法律制度、环境标准、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环境法律责任以及环境执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