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婷,张晓川
(天津理工大学 海运学院,天津300384)
2010年6月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1978年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2010年修正案》(简称STCW78/10修正案),并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修正案的修订原则体现在八个方面:①保留STCW 78/95修正案的结构与目标;②不降低现有标准;③不修订公约正文条款;④解决不一致的问题、解释海安会的指示、清理过时的要求及考虑技术发展要求;⑤强调有效的沟通;⑥在履行培训,发证与值班要求方面,提供一些灵活性;⑦考虑短程航线与近海石油工业的特点与环境;⑧考虑海上保安需求[1]。在以上第5条原则中,特别强调有效沟通的重要性,这将对我国航海教育,尤其是航海专业英语教学产生深远的影响。
STCW78/10修正案中对船员的英语能力有具体要求,特别强调船员在工作情景下的英语交际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
500总吨及以上船舶操作级船员值班最低标准细则中的“保持安全的航行值班”适任能力项下增加“能够按照船舶报告系统和VTS程序的基本原则进行有效报告”的强制性标准。
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管理级值班最低标准细则中的“作航次计划并引导航行”适任能力项下增加“确保船长和驾驶员有效地使用VTS报告程序”的要求。
在“个人安全和社会责任能力最低标准细则”中,新增“有效的船上沟通”适任能力项,纳入了有关理解群体中有效沟通、船岸有效沟通原则的要求;要求船员理解船上个体间和团队间的有效沟通的原则和障碍,建立和保持有效沟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