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陆南希
为提高中小型零售业的竞争力,韩国全罗北道全州市议会7日制定了有关强制大型折扣店和企业型大型超市每月休业两天的条例。
据《韩国日报》8日报道,全州市议会当天召开全体大会制定了该条例。根据条例,全州市大型折扣店和企业型大型超市必须每月有两天停止营业,休息日分别为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的星期天。条例还规定,在正常营业日里,大型超市从零点至上午8点之前不得营业,违规者将处以3000万韩元(约合6万元人民币)以内罚款。据报道,全州地区共有8家大型折扣店和18家大型超市,每年销售额达到5000亿韩元(约合30亿元人民币),其中周六和周日两天的销售额约占总销售额的40%。
今年1月,韩国修改了《流通产业发展法》,要求大型折扣店和企业型大型超市缩短营业时间,并要求大型超市每月停业1-2天。全州是首个开始采取措施的城市。全州市议会议长曹志勋表示,这是为了引导财阀超市与地方小企业商人及传统市场商人“共生共赢”迈出的第一步,全州市今后还将对大型超市继续采取缩短营业时间和限制销售领域等措施。但韩国大型超市连锁店协会官员表示,强制要求大型超市休业的规定严重侵害了超市营业自由,并给消费者带来不便,这无助于对地区商业圈的保护。
在韩国,“大企业”是指资产在2万亿韩元(约合20亿美元)以上的企业,也被韩国人称作“财阀”。韩国民众对一些财阀有很大的不满情绪,认为在相当程度上是韩国大企业的发展挤压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
环球时报 2012-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