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宁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教研部,北京 100091)
尽管马克思在其著作中较少使用“文化”这一概念,也从未对“文化”进行过专门的界定和论述,但在对“文化”概念有限的使用中他们揭示了这一概念的多重内涵。深入挖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文化理念,不仅有助于我们坚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来研究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同时对于推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和指导意义。
“文化”这一概念在18、19世纪的欧洲已经普遍使用,但在当时该概念更多的是作为一种唯心主义历史观的“文化史观”来出现。“文化史观”强调文化或某些精神性因素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决定力量,如康德、黑格尔以及青年黑格尔派代表鲍威尔将历史发展归结为理性、绝对精神、自我意识等。马克思对这种“文化史观”一直采取批判的态度,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指出:“历来的观念的历史叙述同现实的历史叙述的关系,特别是所谓的文化史,这所谓的文化史全部是宗教史和政治史。”[1]为了将自己创立的唯物史观与这种延续已久的“文化史观”区别开来,马克思一直十分谨慎地对待和使用 “文化”概念。尽管马克思从未将“文化”作为其核心范畴,但在其文本中“文化”却包含着十分丰富的涵义,至少在以下意义上使用着: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很多时候都是将文化与文明并列使用,或者是在文明的意义上来使用文化概念。……